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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军副部长在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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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张力军

  20111227日)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闭幕一个星期内,环保部相继召开环境统计工作会议、总量核查视频会议,这充分体现了部党组对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这次视频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加强环保重点工作的意见,动员部署2011年减排核查工作,严格考核各地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我主要讲五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全年减排形势预判;二是普遍关注的具体问题;三是现场核查重点任务;四是启动重金属规划考核;五是核算工作具体安排。

  一、2011年减排形势预判

  “十一五”污染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方方面面的认可,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大亮点,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经中央批准,将对“十一五”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环保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筹备表彰事宜,初步定于2012年上半年专门召开“十一五”全国污染减排表彰大会,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广泛宣传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环保减排意识。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会议和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十二五”减排目标、实现途径、保障措施、政策体制等重大问题,扎实做好减排政策顶层设计。组织完成2010年污普动态更新调查,为确定“十二五”减排基数奠定坚实基础。制定“十二五”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召开六个片会进行减排指标对接,确定各地减排目标,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减排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组织开展上半年减排核查工作,公布各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赴减排任务较重的江苏、浙江等14个省份开展专项检查。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开展大规模培训。协调出台脱硝电价政策、推进排污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启动减排绩效管理试点,加强减排“三大体系”建设,为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固本强基,为促进科学发展增添保障。

  “十二五”减排指标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主要涉及交通、农村,以往我们这些方面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研究部署,一些政策措施刚刚实施,有的还在协调之中,还有的治理技术处于试点示范阶段,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开局之年减排工作的全面推进,但很多地方不等不靠,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北京、天津、山东等省把控增量、调结构作为完成减排任务的着力点,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河南研究出台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新增量。针对上半年部分污染物大幅度上升的严峻形势,江苏启动了减排应急预案;浙江进一步完善“环保部门为主承担、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减排联动机制。各督查中心积极深入一线,把日常督察和工作调研结合起来,重点针对新增污染物、新增减排领域提交了多份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如华东中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核查指南”、西北中心“农业源核查核算要点”等,为国家制定减排政策、完善管理制度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水平提高、能源消费增加等密切相关。十二五开局各地投资冲动高涨、产能复苏加快,能源消费量保持较大幅度增长。据测算,今年新增煤炭消费量3亿多吨,煤炭消费总量超过35亿吨;成品油、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同比分别增长6%25.7%,新增城镇人口1300万人。19月份,主要决定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火电、粗钢、水泥、有色金属、纸制品等产品产量增长速度均超过10%。从减排措施看,COD和氨氮主要依靠去年结转700万吨和今年新增1000万吨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农业源减排尚未实质性开展,企业脱氮工程多数没有启动;二氧化硫减排主要依靠去年结转1亿千瓦脱硫机组、80台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及今年新增31台烧结机烟气脱硫;决定氮氧化物减排成效的燃煤电厂、水泥企业脱硝工程尚未大规模开展,已建成的1.2亿千瓦脱硝机组,综合脱硝效率也较低,除个别地区外,氮氧化物高排放的黄标车淘汰工作还没有实质性进展。前三季度,全国单位GDP能耗仅下降1.6%,离完成全年3.5%的目标相差甚远;COD、二氧化硫排放量继续下降,但氨氮仅下降0.9%,氮氧化物反而上升7.2%,减排形势严峻。

  2012年是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年。明年确定的减排任务是:与2011年相比,COD、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减少1.5%,氮氧化物控制在零增长,完成这个任务更为艰巨。正如周生贤部长讲的,改善环境质量是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污染减排是环保所有任务的重中之重。在减排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四个检验标准,即环境质量是否得到改善、经济发展方式是否不断优化、参与综合决策机制是否健全、人民群众是否真的满意,而不能简单地就数据论数据。目前,国家减排大政方针已定,任务措施已经明确,政策措施也将陆续出台,只要我们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对减排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做到思想同心;统一到对减排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部署上来,做到目标同向;统一到脚踏实地推进三大减排措施上来,做到事业同干,我们就能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尽快逆转污染排放上升趋势,为“十二五”后四年奠定坚实基础。

  二、各地普遍关注的具体问题

  经过十一五的努力,各地一些投入少、见效快的减排措施已经实施,进一步挖掘潜力的难度加大,同时由于对新增指标的对策措施研究还不够深入,对减排任务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还存在不足,一些基层的同志对“十二五”减排感到压力越来越大,产生了一些困难甚至畏难情绪。今年部里多次组织调研,听取各地环保部门和一线减排工作人员的意见。同志们反映较多的是核算技术问题,如多位厅局长向我反映,减排比例固然重要,但关键在核算细则。对大家提出的合理建议,新的核算细则尽量予以采纳,还有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大家很关注,借此机会强调几点。

  第一,关于年度考核目标问题。2007年减排工作大规模开展以来,环保部每年组织各地编制减排计划,确定年度减排目标和重点工程,并以此考核各地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考虑到各地需要时间研究部署各项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发挥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环保部与各地就年度重点项目、减排措施、工作要求等进行过对接,但未明确下达各地年度减排考核目标。鉴于国家尚未正式批复《“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就今年减排考核作出以下规定:一是对 COD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原则上按各地人代会或省级政府正式公布的削减目标进行考核,并公布完成情况;二是对氨氮和氮氧化物不设定年度考核目标,仅公布排放量增减比例;三是对各地列入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中要求今年完成的826个重点项目,进行严格考核,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和企业,要实行环评限批并向社会公告。要通过总量减排考核,维护目标责任书的严肃性、权威性。

  第二,关于排放基数问题。由于多方面原因,环统数据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是环保事业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如环统中钢铁行业排放量明显偏低;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都在90%以上,而实际上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结果只有70%左右。这几年,国家对减排工作实施了严格的考核,花了几十个亿开展大规模的专项调查,又连续两年开展污普数据动态更新,把2010年污普更新数据作为“十二五”总量减排和各环保规划的基数。应该讲,这个基数与“十一五”减排基数相比,企业数更多、统计范围更广、技术方法更全面,能够较为真实地反映各地区、各行业发展状况和污染治理工作实际情况。在今年的减排核查中,要坚持以2010年污普动态更新数据作为基础核算各地区、各行业宏观新增量和各项减排措施的削减量。当然,具体到企业而言,可能会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导致一些企业排放基数与实际排污状况相偏离。如有的企业在动态更新数据库中,有产量、排放量而未填报水量,导致排放浓度出现异常;有的钢铁企业填报的污染物排放量与产量、主要原材料消耗情况等存在明显差异;还有的企业自备电厂“十一五”已认定减排量,但在基数中以直排排放量填报,对于这些个案问题,不能简单地以污普基数为基础,要按照新细则的规定进行校核确定。对个别减排量大、难以核实确定的项目,由各核查组提交给总量司统一研究。“十一五”一些地方在排放基数上有过不少争论,今后大家不要争论了,把主要精力放在促进工程建设和监管水平提高上。

  第三,关于宏观数据来源问题。“十一五”我们把“算清增量、核实减量”作为核算各地区减排数据的基本原则,出台了一套科学、可量化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实践证明,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相挂钩的新增量核算方法,有利于我们准确掌握各地区、各行业新增产量的污染排放变化情况,有利于促进各地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痛下决心调整产业结构、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是环境保护倒逼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切入点,今后要继续坚持并加以完善。“十二五”总量核算与各项宏观经济数据结合更加紧密、数据量更大、质量要求更高。对此,有的同志反映数据获取难度较大,甚至提出采用环保部门内部掌握的数据核算新增量。按照细则的规定,核算所需的煤炭消费量、发电量、GDP、工业增加值、主要耗能产品产量、畜禽养殖总量、机动车保有总量等宏观数据均由各省统计、农业畜牧、公安交管等部门提供,提供不上来的或数据可信度差的,按照核算细则规定进行测算。今后,各级环保部门要健全完善减排部门联动机制,认真把握经济发展态势,保证宏观发展参数的准确性、合理性。浙江在这方面做了大胆创新探索,部里对他们的做法进行了宣传,转发了文件,可供各地借鉴。

  第四,关于淘汰减排量认定问题。各地在淘汰落后产能中,基层环保部门往往是牵头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为鼓励各地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性,凡是当年永久性关闭的设备、生产线和企业,原则上均认定为减排措施并核算减排量。结合实际情况,对淘汰减排核算作如下规定:一是今年核算原则上一次性结清;二是纳入2010年污普更新数据库的企业,原则上以排放基数为基础,同时根据产品产量予以校核;三是对列入国家工信等部门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在提供实际关闭日期并经核实后予以核算;未列入的,还需提供相应实证性的证明材料;四是对各地较为关注的关停小锅炉采取分类方式认定减排量:纳入2010年排放基数的造纸和印染企业,其自备的工业锅炉同步淘汰,一律核算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量;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替代的锅炉包括以生产为主的锅炉和生活采暖锅炉,对生产为主的燃煤锅炉,按2010年污普更新数据库名录逐台认定减排量;对生活采暖为主的燃煤锅炉,不逐台核算被替代锅炉的减排量,按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锅炉对应的煤炭消耗量核算减排量。

  第五,关于管理减排量认定问题。以往考虑到监管手段和管理能力还比较薄弱,对管理减排措施的认定较为严格,如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实施清洁生产低费方案、工艺技术改造等,减排量认定较少。随着这几年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减排监管能力大幅度提升,管理减排效益逐步显现,“十二五”期间,对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工艺技术改造和节水工程、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循环流化床锅炉提高脱硫投运率、钢铁烧结机提高烟气收集率、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等,均按规定予以核算削减量。要充分发挥管理减排导向性作用,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大减排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第六,关于国家认定的减排比例与地方差异问题。减排已经成为国家层面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地方政府在各种重要场合都需要相应数据,尤其是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各级环保部门提供给同级政府的预测减排比例往往同最终核定结果有差异,有时差异还很大,致使环保部门处于尴尬局面。为从技术层面解决此问题,新的核算细则明确了推行重点行业全口径污染物排放统计的方法,对COD和氨氮,只要抓住了造纸和印染两个行业,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只要抓准了电力和钢铁两个行业,60%以上的工业排放量就基本确定了。如果把污水处理厂和水泥行业的全口径统计做实,减排情况基本就确定了,增在哪里,减在哪里,一目了然。“十一五”刚开始,国家核定减排比例与各地上报结果相差两位数,到2010年缩小到一位数甚至很接近,这是很大的进步,但部分地方“减排项目靠汇总、减排比例靠瞎蒙”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十二五”要全力做好六个行业的全口径核查核算,深入细致地分析宏观经济发展、减排措施落实及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给政府当好参谋,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解决“目标完成好,成绩归环保;目标完成差,原因增量大”这种责任不落实、政策不到位、措施不具体的消极思想问题,使预测减排比例与最终认定数据尽可能一致。

  第七,关于减排目标分配问题。一些基层环保部门反映,总量指标的分配、减排目标的下达没有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十二五”减排任务难以完成。国家在分配各省总量指标和下达减排比例时,是按照各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GDP增速、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环境容量、减排潜力等,经过反复测算确定的。对东、中、西部地区实行区别对待;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大气联防联控的重点区域承担更多的削减任务;对民族自治地区以及福建、海南等地,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发展战略,对削减任务给予了适当放宽。分解情况是:东部分别削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0.5%12.0%13.0%15.3%;中部分别削减8.1%10.6%8.7%10.1%;西部分别削减4.5%6.8%3.5%3.4%。国家已经充分考虑了各地的实际情况,并与各省进行了反复对接。但有的省份在确定市县总量指标和减排比例时,并未详细测算对接,沿用“十一五”一刀切的方法,统一削减比例,甚至层层加码,这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是不公平的。对此,部里已强调多次,希望各省能够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

  第八,关于减排考核责任问题。国家减排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在“十一五”减排工作中,尤其是在一些基层地方政府,往往由环保部门承担了主要责任。因此,个别地方环保部门的同志产生了畏难情绪。对于这个问题,在2008年减排工作会议上,我专门谈了环保部门五个方面的职责问题。“十二五”减排任务更为艰巨,压力会更大,一方面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为主承担污染减排工作”的责任感,继续强化环保部门在减排工作中“提出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的职责,认真领会国家新的减排规则,测算清楚实现减排目标需要采取的措施,以及保障措施落实的政策和手段,需要哪些工程项目和完成时限,需要淘汰哪些落后产能和时限要求,需要的资金投入及人员组织保障等,要把这些情况向当地政府汇报清楚,得到支持和重视,由政府督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一落实到位,减排工作就能够扎实、稳步推进,环保部门的压力自然会小得多;另一方面,环保部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农业、住房建设、监察等部门协调,落实综合性工作方案部门分工,联合出台政策,完善工作制度,为全面推进减排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山西、广西等地将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分配给住房建设部门,浙江、福建、河南等地将农业源减排任务分解落实给农业部门,环保部门集中力量做好减排监管和协调督办工作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三、现场核查重点任务

  年度核查既要了解工作部署情况和重点项目进展,又要与上半年减排数据相衔接并准确核算全年排放量变化情况,任务繁重,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核查:

  (一)全面了解各地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国家先后召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会议、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综合性工作方案,下达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对减排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核查组要将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及我部减排工作部署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了解各地对减排工作进行落实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的情况、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及实际成效等。核查结束后,不仅要发布减排比例,还要公布各地减排工作情况,对进展较慢的地区,实行通报预警;对工程建设滞后的企业,要按规定进行处罚。

  (二)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态势核算新增量。从水污染物新增量核算来看,决定其排放量的GDP、工业增加值、城镇人口增长率、畜禽养殖总量等较同期明显上升;从大气污染物新增量核算来看,电力、钢铁、有色和水泥等行业产品产量快速增长,机动车保有总量持续增加。各核查组在核算新增量时,要严格按照细则规定,认真分析核准各地区经济发展参数,保证新增量核算科学、准确。各核查组要选择1个有代表性的地市,派专人负责拷取该地区2006年至2011年审批的所有环评项目文件并交给总量司,要全面了解环评批复新增量,选择几个项目现场验证“三同时”要求的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批复新增量与实际排放量的差异。鉴于十二五监察系数的评价计算方法作了较大调整,今年核算暂不考虑监察系数。各地要按照要求,于1231日前通过12369环保热线网站“‘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系统”,如实填报监察监测信息,认真做好今年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综合达标率核算工作,为明年确定监察系数做好准备。

  (三)做好资料查阅和监控数据调阅相结合工作。各省已经备齐减排项目资料,各核查组要合理分配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时间。原则上,资料查阅时间不超过三天,将更多的时间花在减排项目的现场核查上。在查阅资料的同时,要组织部分人员去省、市监控中心,调阅联网企业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尽可能调阅所有联网企业。对燃煤电厂,要将各台机组或监测点位的排放数据曲线放在同一画面进行比较分析,可比较逐季、逐月、逐旬的排放浓度,对问题突出的,要打印曲线并带到现场核实;对污水处理厂,要将进出口水量、浓度等参数的历史数据曲线进行比较分析;对其他工业源单个监测点数据做同样的分析比较,为确定核查路线和检查企业做好技术准备。

  (四)逐台机组核定脱硝设施排放量。全国已建成240台、1.2亿千瓦脱硝设施,要全部现场检查,其运行情况决定了今年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也决定了脱硝电价出台的时机和电价水平。国家已经在14个省份实行0.8/度电的脱硝电价试点,要详细检查每台脱硝设施运行台账、还原剂消耗量、在线监测仪表和监测数据,逐一确定每台设施的综合脱硝效率。烟气出口在线监测仪表是确定减排量的核心,也是即将出台脱硝电价及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关键点,一要核查监测的是NONO2还是NOx,若NO则要用1.53折算为NO2;二要现场通标气校验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三要现场检查停止喷氨时,烟气进口和出口NOx浓度是否相等,校验是否设置量程限值;四是当有多侧反应器时,现场逐侧停喷还原剂,根据烟气量与进口NOx浓度验证出口NOx仪表的准确性;五要查阅脱硝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性能测试报告,确定锅炉出口NOx浓度。

  (五)严格核实工程措施减排量。按照新细则的规定,从紧从严核定各项工程措施的削减量。原则上,较大减排量的工程项目,都要核查到位,少听汇报,多看现场。日常督查中已经查过的,掌握了基本情况的,可以不再去现场。对“十二五”纳入减排的农业源、机动车等项目,各核查组要落实专人负责。对畜禽养殖项目,要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核算污染物去除效率,重点核实新建治污工程、废弃物贮存处理设施及排放去向等。机动车减排核算使用全国统一的网上核算系统,各地应抓紧与本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完成相关机动车数据的准备工作,要重点做好新注册车辆、转入车辆、注销车辆、油品供应量等相关数据的核证工作。按照规定将审核后的相关数据通过网络上传,统一核算。

  (六)认真做好再核查和后督察。上半年核查和日常督察发现部分污水处理厂水量减少、火电机组脱硫设施效率下降等,这些都影响减排实际成效。对“十一五”核算过减排量的重点项目要予以关注,突出开展后督察和再核查。对减排设施运行效果下降的,要将减排量倒扣回去。对所有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均要纳入核算范围并用“十一五”认定的处理水量、浓度进行校核。加强对燃煤电厂、烧结机脱硫设施分布式控制系统、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检查,以及脱硫设施烟道旁路拆除、铅封情况的核查,对未按规定安装或相关数据保存达不到要求的,可视情扣减减排量。对在线监测系统无故不正常运行、数据严重失真、故意损坏设施或人为调整量程弄虚作假的,要予以严肃查处。对列入2010年国家减排考核公告中予以挂牌督办、通报整改的地区和企业,要现场核实整改情况,并提出核查结论。对这次核查中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要全面了解情况,收集资料,统一提交给总量司。

  (七)做好减排监测体系考核。监测体系建设是确保减排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评价考核工作,重点检查各级环保部门监控中心基础硬件设施、应用软件、应用系统环境等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要求,现场端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控情况,现场端设备安装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和监督监测开展情况,以及未通过有效性审核企业的整改情况等,考核结果将通报给各地政府。

  同志们,严格的核查,尤其是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都能查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被检查企业总会有各种客观、主观原因,而且可能会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解释甚至说情。核查人员不能动恻隐之心,更不能有“放人一马”的想法,因为无论如何,其最终结果都是有损于国家、事业、队伍和个人。因此,一定要查清情况并上报环保部,对于各种违法、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四、启动重金属规划考核

  年初国务院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各地积极推进规划实施,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29个省份批复了重金属规划,还有2个省尚未批复;30个省份上报了2011年度实施方案,还有1个省至今未上报。

  今年是重金属规划实施考核的第一年,环保部决定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一并开展。考虑到重金属污染防治基础相对薄弱、难度大、任务重,请各地高度重视并以规划实施考核为契机,加大规划实施力度。此次核查,主要检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对规划考核办法中确定的排放量指标、环境质量指标、重点项目指标、管理指标、风险防范指标等五个方面十项指标执行落实情况也要逐一检查,提交专题报告。要将1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省份作为核查的重点,选取一定比例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原则上,重金属新增量要结合宏观经济数据逐一落实到企业,削减量核算以2007年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数,同时要注意与“十一五”后三年工作情况的衔接。重金属减排核查必须坚持从严从紧的原则,对生产技术工艺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没有进行硬件投入建设的,一律不予认可重金属污染物减排量。各地对原基数口径外开展的淘汰落后产能、新增治理工程等,予以鼓励并按一定比例纳入核算。明天,我部将组织各督查中心、31个省(区、市)环保部门主管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同志、技术人员对《规划》考核办法及核算细则等进行培训。

  五、核查核算工作具体安排

  (一)分组安排。根据部党组统一安排,此次核查包括三方面内容: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重金属规划考核和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分别由总量司、污防司、监测司分工负责,各负其职。此次核查分23个核查组,参加人员310人。核查组由部机关、各督查中心、直属单位组成。监察部、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派员参与部分省份核查工作。参加核查人员较多,各组负责人要合理分配成员分工。请西藏自治区自行组织减排核查工作,1月底前将核查情况报环保部。

  (二)时间安排。现场核查从14日开始,118日结束,共15天。各核查组应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具体方案。21日前,各核查组对核查省份排放量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核查报告。22日开始,各核查组安排2-3名业务骨干到北安河会议与培训基地进行集中核算,确定各省排放量数据。最终审定后,由各核查组组长与各省就全年核算数据交换意见。8个中央企业集团集中核算工作由总量司另行通知。各地监测体系审核和重金属集中核算工作分别由监测司、污防司组织实施。

  (三)资料准备。部办公厅已函告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请各地政府协助做好现场核查相关工作。各地环保部门应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要求抓紧做好准备,要保证核查核算的宏观参数准确合理,减排台账资料翔实,可调取、可核证。请8个中央企业集团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到所属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继续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各地国控断面(点位)水体和大气主要污染物监测数据及分析报告由各省提供给核查组,全国监测数据分析报告由监测司负责提供。另外,2010年各地环统数据、2010年污普动态更新数据由监测总站负责提供,2010年电力行业分机组名单、钢铁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名单由总量司提供,被核查省份的日常督察报告由各督查中心负责准备并提供给核查组。各核查组需要的其它资料会后请与总量司联系。

  同志们,明年是各地政府换届之年,各个方面对减排数据十分关注。参加核查的同志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核查核算工作,保证减排数据的公正性、合理性、科学性。要始终坚持从严从紧的核查原则,牢记“严格的核查就是对被核查者最大的支持”,严格的核查不会成为污染减排的阻碍,只会促进污染减排更加健康有效。与“十一五”相比,减排核查指标增加了、范围扩大了、要求更高了,下去核查会非常辛苦,大家要统筹安排,注意身体健康。同时,必须严格纪律,高度重视廉政问题,严厉惩治权钱交易,坚决遏制不正之风,防止弄虚作假。

  这个期间,恰逢春节,请同志们妥善安排好工作与生活。在此,我代表环保部向各位工作在减排第一线的同志们拜个早年。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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