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重点评议的通知》要求,省公安、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安监10个行业(系统)将作为今年民主评议的主要对象。4月18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国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民主评议10个部门政风行风活动进行了部署,省政府纠风办正在制定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近期将下发各地。省厅党组对这次评议工作十分重视,5月3日,陈厅长就在国务院纠风办《通知》上批示,要求省厅尽快制定参评方案;近期又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省环保系统的参评工作,马上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评议工作的部署上来,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促进环保发展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好成绩、好效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政风行风是一个行业、一个部门党风政风、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的具体体现。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是动员广大群众参政议政、对行政部门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将环保部门列为评议对象,这对我们既是一次全面检验,更是一次有力鞭策。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慎重对待,统一思想,深刻理解,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环保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定要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姿态、诚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民主评议工作;一定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一环一环抓紧,一项一项抓实,一条一条抓细,一步一步推进,使我们的民主评议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近两年来,全省环保系统十分重视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开展了两轮“恪尽职守,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专题宣传教育月活动,在严格执行环保人员“八项禁令”的基础上,又制定了预防失职渎职“八项要求”;建立了企业环保联络员制度,开展了环境执法人员“千人千厂”结对服务活动,定期走访环保行风监督员和机关作风监督点,持续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其他部门的意见建议等,加强政风行风问题整改,在2009年度“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中,群众对环保工作满意率较上一轮提高了23个百分点;去年又通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评选公众测评,环保系统连续第三届获得省文明行业称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省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的工作,同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同基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有少数干部职工,在思想观念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墨守成规、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政策不落实、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在执法工作中,还存在执法不严、程序不全、粗暴执法等现象;在工作作风方面,还存在作风不实、推诿扯皮、效率不高、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在去年由省调查总队进行文明行业群众满意度七个测评项目中,环保行业有六个方面不尽人意。在17个被测行业中综合得分最低。首先是服务投诉处理最低,其次是服务风纪,公众对环保部门“廉洁行政,杜绝利用职务吃拿卡要现象”这一内容的评价也很低。此处,还指出我们在“服务范围、服务效率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这些问题可能只存在于少数单位、个别干部职工身上,但其消极影响不可低估,如果我们不下决心及时地加以解决和纠正,就会损害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上述问题的危害性。从省厅机关到基层单位,从党员干部到普通职工,都要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一种好的作风,一个好的精神状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服务社会的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服务不诚信、管理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等不良倾向,切实把民主评议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准确把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任务要求,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今年民主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关于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方法是:一是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根据省政府纠风办确定的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和总体要求,以当地政府纠风办分级负责做好本辖区内评议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属地评议为主。二是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民主评议以属地为主,政风行风建设以部门和行业为主。各级环保部门既是被评议对象,也担负着监督指导本行业、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我们要紧密结合环保系统的特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基层站队、县级、市级、省级环保部门的先后次序组织开展民主评议。下级部门和行业的评议结果作为对上一级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三是分类评议、综合评定。对基层站队和政务服务窗口的评议,以乡镇为单位,由县﹙市、区﹚政府纠风办牵头,统一组织、集中评议。对市、县﹙市、区﹚部门的评议主要采用分部门,问卷调查﹙网上直评﹚、实例调查、公开评议的形式。坚持普遍评与重点评相结合,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公开评议。重点评议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依法履责情况。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手段措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公正执法情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事项,自由裁量辐度、行使程序设定合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得到落实,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是政务公开情况。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和办事公开,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是高效服务情况。健全完善AB角、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工作人员热情、用语文明、待人礼貌。无推诿扯皮、粗暴执法现象。
五是清正廉洁情况。严格执行党政纪各项规定和环保人员“八项不准”、“八条禁令”,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问题。
基本步骤包括以下七个环节:一是动员部署,二是自查自纠,三是明察暗访,四是集中评议,五是民主测评,六是综合评定,七是整改反馈。整个评议工作从5月开始到10月份结束。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基层站队最迟应在7月底结束,县级部门的评议工作最迟应在8月底结束,市级部门的评议工作最迟应在9月底结束。省里将从8月起组织开展网上问卷测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考评和第三方调查。各级环保部门要倒排序时进度,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省厅将依据省《2011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制定下发全省环保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初稿已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近期即将印发,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着重强调几点:
(一)要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各地环保部门要依据省厅《民主评议环保部门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结合各地纠风办评议安排和时间步骤,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详细的工作计划,对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早做准备,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各地环保部门的工作计划,要于5月底报上一级环保部门。
(二)要搞好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搞好宣传发动是抓好政风行风评议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评议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提高认识,人人参与评议”的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板报、标语、宣传页、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步骤、方法和目标,宣传民主评议工作的举措,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目标和公开承诺,表达接受监督、听取意见的诚意,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环保部门工作的支持、理解和信任。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查找问题。找准存在问题和不足是行风评议工作的重点环节。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评议内容,坚持开门纳谏,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立征求意见信箱、电子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服务对象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社会各界反映和自查出来的问题,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要坚持边查边改,做到什么问题突出,什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四)要着力抓好整改,形成长效机制。衡量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实效,最终要看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各地环保部门要把落实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一是要端正整改态度。要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态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二是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自查自纠、群众反映和评议组检查评议出来的问题,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改方案。三是要强化措施落实整改。要讲究和创新整改的方法,对评议中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明确整改事项,防止泛泛而谈;明确整改方式,防止不求长效;明确整改标准,防止蒙混过关;明确整改时限,防止拖延不办;明确整改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把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负责地将核实处理情况,书面或当面告知反映者,做到事事有回声、件件有着落。要注重整改的实效,对于那些有条件解决的要尽快解决,决不能推诿;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整改一时难以到位的,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整改,要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整改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要认真进行查处。要通过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让违法违纪人员受到应有处理,让更多的同志受到教育。四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各地环保部门要把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在认真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实际,及时把政风行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新制度,实现从解决个别问题上升到对政风行风建设规律性的认识,逐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行风评议重在出成效、出实效,是一项应长期坚持开展的工作。这次政风行风评议总的要求是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地环保部门必须认真落实省厅统一安排,树立一盘棋思想,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在这个问题上不允许有杂音,不允许消极应付,不允许弄虚作假,更不允许顶风违纪。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民主评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投入主要精力具体抓,在督促检查,务求实效上下功夫;班子成员要按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既明确分工,又密切配合,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同时,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纠风办的支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环保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实行分级负责,真正把这次民主评议工作的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岗位和人员,并考核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省厅将组织环保系统行风监督员、机关作风监督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方面开展调研督查,在江苏环保网上接受群众及各界评议,视情对系统内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排名。省厅将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行风评议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工作迟缓、问题突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市县环保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抓好自身的评议工作,还要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积极组织本地环保系统参加当地的评议活动。
﹙三﹚抓好结果运用。全省环保系统要逐级建立行风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省厅将把行风评议工作纳入今年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挂钩,无论哪个单位对行风评议工作不重视、安排不周到、组织不严密,致使行风评议工作不能取得好成效,或者在政风行风上出现问题的,年终考核时,将取消各种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精神文明单位,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以及服务群众满意单位、群众满意窗口、示范岗位和年度先进考评等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群众满意度较低、排名靠后的单位,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不正之风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要追究有关领导失职渎职的责任。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一查到底,公开曝光和通报。
﹙四﹚严肃评议纪律。加强监督,严格执纪,确保评议工作的客观公正。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参评人员公正评议,严禁刁难或打击报复投诉举报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评议纪律的,直接列为评议不合格单位,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通过这次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树立环保部门勤政、廉洁、为民、务实的好形象,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省厅的联系,及时上报行风评议工作的动态和信息,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好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同志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把这次政风行风评议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做勤政环保卫士,创群众满意窗口”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评议,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发挥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把环保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保证,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