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受各界关注的《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实施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副省长徐鸣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
朱龙生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紧紧抓住江苏省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生产者、污染者的责任和义务,把污染物排放的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结合起来,把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结合起来,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结合起来,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首先,突出了“环保优先”的方针,《条例》明确规定固废污染工作要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并把这一精神贯穿于整个条例,要求规划先行,全省的固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工作都要做到规划先行,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其次,建立了城乡固废集中处理机制。《条例》设专章规范城乡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把农村生活垃圾纳入整个城乡固废管理体系,对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产生了明显效果;《条例》还扩大了固体废物治理的防线,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建设水处理产生污泥的区域性处置设施,研究、推广水处理产生污泥的处理处置技术,引导综合利用,促进水处理产生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此外,《条例》还对自来水厂产生的污泥无害化处置,以及对遭受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治理和修复提出了要求。这些规定填补了我国环境立法的空白,对于构筑我省环境保护防线、维护环境安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徐鸣在讲话中强调,要针对当前存在的固废污染问题,依法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再利用,提高固体废物利用率,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为促进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提供法律保障。徐鸣指出,要严格执法,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依法加强监管。要督促工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处置的动态全过程监管,减少环境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加快区域性处置设施的建设,引导综合利用;要关注民生,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倡导净菜上市,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开展餐厨垃圾单独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或者利用等试点工作,防止二次污染。要强化建筑工地管理,合理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开征扬尘排污费试点,用经济手段减轻建筑施工队环境的影响;要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要实行有偿服务,形成政府政策扶持、企业投资运营、排污者付费的市场化处置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促进基础设施建设。要注重发挥国有资本作用,引导省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设施建设运营工作。(范圣楠 李莉 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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