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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绿色家庭和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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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环保局:

  绿色家庭和绿色社区创建是我省生态创建的“细胞工程”,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搭建了平台,提高了环保意识和环境素养,促进了居民生活消费方式向环保型、节约型的转变。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做好绿色家庭和社区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把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与贯彻实施环保部《“十二五”环保科普工作实施方案》和《2011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生态省建设,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形式。

  二、创建的申报和复查工作以省辖市为单位组织开展。申报2011年省绿色社区必须是2009年以前被命名的市级绿色社区,数量不得超过2010年度被命名的市级绿色社区总数的50%。申报2011年省绿色家庭必须在2010年以前被命名的省级绿色社区中推选,一个社区只能推荐一户家庭,没有组织复查和推荐的市不得新申报。绿色社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考评指标分解表和创建工作总结,绿色家庭申报材料包括评选表和评选总结。申报表和评选表报送盖章原件一式两份,其它材料由各市环保局整理刻录光盘报送,申报数量少的市可发送电子邮件报送。申报表、评选表和考评指标分解表,各市可在《江苏环保网》和《江苏环保公众网》上下载,申报材料于9月31日前报送,过期不予受理。对申报单位,省环委会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办公室将联合市、县(市)环保局进行材料评估及指导整改,省环保厅将在此基础上组织抽查、公示和命名,命名数量不超过申报数量的80%。

  三、加强环保宣传和绿色活动的组织。各地要指导社区通过建设社区低碳教育馆、楼道文化和宣传栏等固定宣传形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公众逐步养成良好的公共环境道德,每个申报社区必须具备1种以上宣传形式。同时要结合社区特点,分类指导居民实施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家庭碳排放调查、社区碳汇林建设、社区废品银行等绿色环保活动,每个申报社区必须完成3个以上的绿色环保活动。

  四、组织申报社区开展创建培训。今年将继续对环保系统与街道社区分别进行指导工作和生态建设两类培训,同时摸索绿色物业的培训指导方法。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在《江苏环保网》和《江苏环保公众网》上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联系人:省环保宣教中心张丽,电话/传真:025-86514940,电子信箱:jshbxjw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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