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方希
中学6年,我必须要到城里去上学,每天早上5点半起床,搭上父母厂里的班车,下午6点再搭上班车回家。车上的很多时间都在睡觉,我和车上其他孩子一样,从来不用睁眼,就知道到了哪儿。第一个下坡和拐弯的地方,会飘出牛肉汤的香气,这对我来说完全是个奢侈的地方,一个月难得有机会吃一顿。往前再走两百米,有强烈的浓香,这是师专的小卖部开出了早上的第一板面包,上面糊着薄薄的一层酥皮。再拐两个弯,就上了大路,两边是大片的菜地,空气清冽,有泥土刚刚苏醒的气息。种红薯和种豌豆的地味道是不一样的,太阳出来以后就无法辨别,但在清晨它们却泾渭分明……
那会儿我比熟悉自己还要熟悉每天穿梭的城市和郊区,路上的每一处坑洼,早市上农民们鲜亮的蔬菜和嘈杂的声音,都烂熟于心。
厂区四周种满了油菜,随着缓坡起伏,金黄色的油菜花泼在地上,香气馥郁,不同于任何一种城市中的香气,它有粮食的淳朴,有轻微的甜。地里总有或大或小的粪坑,偶尔也有几丝发酵的大粪的味道伴随油菜花的香气,这种混合的味道并不难闻。
我居住的山上住着19户人家,平房依山而建。大家上班是同事,下班是邻居。孩子们吃饭的时候只用在家里盛上饭,东家逛逛,西家逛逛,各家的菜都吃个遍。每家都有自留地,我家和别人家一样,种过辣椒、西红柿、茄子、土豆、四季豆和南瓜。每家自留地的地头都有水泥抹的平整的小粪坑,早上各家都把夜尿端到粪坑里存起来,若干年后我才知道,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有机肥。父亲在厨房做饭,把砧板从橱柜里拿出来,对我说:“去,摘几个青椒来。”“几个?”“8个”。两分钟以后青椒摘来了,用水冲冲,切好,正好锅热。我家还赶时髦养过猪,就圈在厨房后面。这只猪非常爱干净,天热的时候隔两三天我爸就拿着胶皮水管给它冲澡,捎带把猪圈也洗刷一遍。每户人家杀猪都是19户人家的节日。
后山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各种可以生吃的野菜:鸡大腿、酸咪咪,还有一种长得像木耳的地衣,下过雨满地都是,尿过的地方长得尤其繁盛,摘来洗洗,拌上香油、辣椒,鲜美之极。后山上有一处小池塘,春末夏初,大片的金银花在池边疯长,我常坐在池边看云起云散,神游物外。那会儿我还不知道阿喀琉斯,不知道远古的神也是如此,只要踩在地上,便心静,便无所畏惧。那会儿我也并不知道,有一天我会离开那里那么远,到重山之外的北京。
我在北京的家其实很好找,但是每次父母来,我都要亲自去接,每次他们出门,我都要写清楚乘车路线、坐几站、到哪儿下车,要检查他们的手机电池是否已经充满,在迷路了之后可以随时找到我。北京很大,这无疑给父母制造了难题,但这不是根本。他们所习惯的,是熟悉所有的街巷,可以跟路边杂货铺的老板娘大声打招呼,知道每一处美食深藏的地点。还需要大片的、无遮挡的田地放松眼睛。在夏天的滚滚雷声中,可以感到老天爷在离自己最近的地方发威,这一切利于人保持适当的谦卑。
城市人流蜂拥,每座高层建筑都在向天空发出尖叫,所以时髦“出城”。有人喜欢爬雪山,冒着生命危险,豪迈地花钱。他们也有着各种美妙的理由,比如借来的“因为山在那里”,或者像吃了兴奋剂一样自创的“征服雪山,征服自己”。我一直不能理解,爬上去就意味着征服吗?丢下一路垃圾,只是为炫耀和展示一下,自己比看起来强大。
我们无法讨论人和自然的关系,如同无法讨论手和身体的关系。张爱玲的小说里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这是个事实,那个我从小生长的城市边缘的厂区,已经建起了相似的楼房,菜地早已被征用,池塘也早已干涸。
人正走在一条狭窄的路上,好像除了加快步伐,并没有别的选择。但是我对人的自大和自然的强大都有充分的信心,人和自然,永远处在矛盾升级或暂时平衡之中。人作到头,也许世界就如同洗牌一样重新来过。但愿人类这样一个微末的物种,在洗牌之前能够幡然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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