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至30日,省厅再度对全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检查。这是继5月份对首批88家污水处理厂突击检查后开展的第二轮专项行动,由省环监局、苏南、苏中、苏北督查中心组成的四个检查组对无锡市区、江阴、启东、如皋、海门、连云港、宿迁等7市91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环评审批情况、“三同时”执行及验收情况、治污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污泥产生、处置及转移情况以及自动监控装置安装、运行及维护情况。 苏南环保督查中心负责检查无锡市区24家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以及达标排放情况。通过检查,苏南督查中心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污泥未规范处置、自动监控装置使用不正常的单位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理意见,并要求限期改正。在当前太湖治理关键时期,中心将跟踪督查有关单位整改进度,加强督查,控源截污,确保太湖安全度夏,努力实现太湖治理“两个确保、一个下降、一个改善”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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