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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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目标 奋力冲刺 确保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
发布时间:20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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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目标 奋力冲刺  确保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

●  江苏省环保厅

  “十一五”以来,在环保部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江苏省切实将污染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发展质量和改善民生的核心指标、作为统筹各项环保工作的“龙头”工程来抓。截至去年底,我省连续4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COD和SO2累计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98.93%和121.1%;与2005年相比,全省125个国控断面的COD平均浓度下降了12.5个百分点,省辖城市SO2平均浓度下降了32.7个百分点。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把提升治污能力作为减排的关键环节。2006年以来,全省累计实施4000多个减排项目,是建国以来治污能力提升最快、环保投入最多的一个时期。全省所有市县均建成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超过1000万立方米,较“十五”末翻了一番;135MW以上大型火电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脱硫能力较2005年提高4倍多;仅省财政直接安排的各类环保资金就达18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9倍。为了挖掘减排潜力,在工程安排上,我们尤其注重“三个延伸”:污水处理设施向乡镇进一步延伸,点源治理向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进一步延伸,脱硫向非火电行业进一步延伸。目前,太湖流域已率先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主要钢铁企业都在加快建设烧结机脱硫设施,已形成脱硫能力2.4万吨。
  二、把调整产业结构作为减排的根本途径。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十一五”前4年,累计关闭小火电机组688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炼钢能力792万吨、水泥产能2900万吨。特别是针对江苏化工污染较重的现状,连续4年开展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关闭了4631家小化工。在太湖流域全面禁批化学制浆造纸、制革等6类重污染项目,制订实施更加严格的化工、印染等地方水污染排放标准,通过准入和排放标准“双提高”,强力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划定12类559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完成136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区域环评,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
  三、把严格执法监管作为减排的重要保障。全省已有2254家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788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实现联网监控,仅在太湖流域就新建改建了22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建立旬检查、旬监测、旬抽查的监管机制。从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运行效率两个方面,严格脱硫电价管理,累计扣减脱硫电价1.5亿元。利用各级党委、政府对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力推进环保机构队伍建设。2006年至今,全省共新增环保行政和事业编制941名,仅省环保厅就增加苏南、苏中、苏北环保督查中心等7个机构,增编127名。
  四、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减排的有力手段。省政府出台了全省减排考核、统计、监测与预警三个办法,加大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突出强调“三个预先”:一是预先审查。制订新建项目排污总量平衡审核管理办法,把总量控制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从严控制污染增量。二是预先警示。根据减排工程完成和减排设施运行情况,对当地政府分级实施预警,打好“预防针”。三是预先考核。在国家考核前,先行组织省级预考,提前发现和整改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减排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继续深化环境价格改革,全省污水处理费平均每吨已达1元以上,强化“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利益导向;在太湖流域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已有900多家企业申购了排污指标,金额超过9000万元;建立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机制,在太湖流域设置了30个上下游补偿断面,正在把相关经验向淮河流域推广;制订实施财政贴息、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收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踊跃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全面推行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制度,积极开展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管理。
  我省减排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巩固减排成果、拓展减排空间的任务相当艰巨。今年是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决胜之年。省委、省政府已确定,全省减排目标是COD和SO2排放总量分别削减3%和2.2%,力争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在江苏经济持续增长、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减排空间大幅收窄的情况下,我省提出这个知难而进、自加压力的目标,就是为了树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鲜明导向,就是为了加快解决涉及环保的重大民生问题。省委、省政府将污染减排作为江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省政府也已全面部署了今年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我们将进一步采取五条措施,奋力冲刺“十一五”减排目标。第一,制订落实严于国家要求的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全面开展第二轮化工生产企业和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全力打好环评准入、生态空间管制、环境标准引导、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等政策“组合拳”,进一步发挥环保促转型的作用。第二,深挖减排潜力,确保完成1059项年度减排工程。第三,坚持减排设施建设运营“两手抓、两手硬”,严格落实污水处理厂、脱硫设施运行情况与核拨污水处理费、脱硫优惠电价直接挂钩的政策。第四,计划投资4.3亿元,加快建设环境要素更全、信息集成度更高的全省环境监控系统。在太湖等重点流域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第五,力争在环境价格改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补偿等政策创新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增强减排的动力和活力。同时,加快编制“十二五”减排规划,加强减排目标特别是实现途径、保障措施、政策体制等方面的研究,提前储备政策,提前储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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