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苏北规划环保蓝图
● 闫 艳 范圣楠 高 杰 (省环保宣教中心)
苏北地区集聚了江苏省重要的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是南水北调的重要廊道,环境是苏北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如何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加强环境保护?在近日召开的苏北地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苏北5市对《关于加强苏北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讨论,该《意见》明确了苏北环境保护的工作目标,同时还从六大工程推进环境保护、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效机制等3个方面对苏北地区下一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细化要求。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苏北环境保护 《意见》将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支持。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国家各类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优先向苏北地区倾斜,省财政加大对苏北地区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垃圾处理等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力度。现有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改造、新产品贴息、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污染防治、循环经济等专项资金安排,重点支持苏北项目建设。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省财政按照每亩8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同时,降低市场准入条件,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领域,全面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市场;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并给予贷款利率方面的优惠。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对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发电(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必须达到80%以上),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给予财政贴息等扶持。新办的城区生活、工业污水处理厂,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建立环境长效机制巩固环保成果 《意见》要求苏北要健全环保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从2010年起,苏北地区各市、县(市)要从新增财力中划出10%至20%专项用于环境保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收益也可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用污水(中水)、垃圾处理费用许可质押贷款,筹集城市污水管网和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改造资金。积极探索利用国债资金、开放性贷款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融资渠道;还要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建立上下游交接水质目标和补偿机制。 六大工程推进环境质量提升 《意见》明确了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加快实施水环境整治、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加强沿海开发环保等六大工程,全面提升苏北地区的环境质量。 在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方面,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抓紧编制实施苏北地区城市和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县城以上城市要建立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加快实施水环境整治方面,加快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工程进度,加大湖泊保护力度,全力打造南水北调东线、通榆河2条“清水廊道”,编制实施12条主要入海河流的综合整治规划,提高沿海地区环境承载力。在优化产业布局方面,适当超前提升产业定位,加强区域环评和项目环评工作,对于产业政策限制类建设项目,其排污总量实行“减二增一”,对部分地区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倒逼机制,加快解决产业转移过程中的污染转移问题。在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处理标准,到2012年,南水北调东线、通榆河2条“清水廊道”沿线要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所有县以上城市建成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营。在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加快推进集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无治污设施的和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化工集中区,实现限期整改,对逾期不能达到要求的化工集中区要予以摘牌。在加强沿海开发环境保护方面,抓紧编制实施沿海环境保护3年实施方案和主要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在苏北地区筹备成立江苏省海洋环境监测分中心,建设海洋生态定位观测站,为沿海绿色开发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