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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0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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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  曲祖平 (海安市环保局局长)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近年来,海安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达小康”这一主线,通过实施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县创建等一系列工程,扎实推进全县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障。
一、全面理解统一监管内涵,确立“有位有为”理念
  环保法明文规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管。这就意味着在诸多环保工作中,环保部门既要牵好头,又要亲自做,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职能分工中突出了其国策地位,遵循了齐抓共管的原则,责任也比较明确。如建设部门抓城镇生活污水的治理,城乡垃圾的处理;农牧部门分管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利部门负责河道的保洁清淤等,如果各部门的工作都到位,可以说现在的环境保护工作就应该做得很好,生态很文明。但从目前我们所面临严峻的环保形势,尤其是较为突出的农村环境形势来看,部门之间的联动效应不是很好,致使农村环保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迟迟得不到较好解决。农业面源污染严重,严重影响了区域水质,农村生活垃圾乱倒乱倾现象随处可见,畜禽粪便严重污染水体,农作物秸秆大量露天焚烧,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管理体制先天不足,二是考核手段明显乏力,三是责任追究尚未有章。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改善农村环境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要求越来越高,在市历届“两会”上,人民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都为数不少,致使环保部门承受了越来越大的压力。因而改善农村环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已摆在了各级环保部门的面前。在这样的形势下,环保部门应理直气壮、勇挑重担,既要做好监管,更要当好牵头,不要争论,不要礼让,因为其他部门可以让,而环保部门无处可让,也不能让。
二、转变环境管理方式,实现“两个转变”目标
  转变管理方式,实现环保工作由城市向农村、工业向农业转移。这并不是说城市环保工作已做得很好,可以放一下了,而是环保职责的履行应是全方位履行,是环保工作的全覆盖。在这个问题上,关键是解决一个认识问题,然后再论方法,这也是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从认识这个角度来讲,必须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城市环保向农村转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民生工程。只有城市的生态文明,而没有农村的生态文明,这不叫全社会的生态文明。二是只抓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而不抓农业农村的污染防治,这只能是城市的环境保护,而谈不上是全社会的环境保护,环保部门只是履行了部分职能,是不完全履职的表现。三是因为我们是环保部门,环境上存在问题,别的部门抓不好,责任我们要负,社会舆论的不满我们要承受,与其这样,还不如主动出击,大胆抓。在这个问题上,环保部门思想务必要高度统一,当然更重要的是需要地方党委、政府这个层面的认识统一,这样才能解决体制上的先天不足。
  就现阶段来讲,实现“两个转变”,关键是目标要明确、方法要得当。实现“两个转变”的主战场、主阵地在县以下这个层面,首先,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建乡镇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其次,要选准工作的突破口,解决好热点难点问题;再次,要研究制订相应的保障制度,包括资金政策等激励机制以及法律规章等;最后,要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考核机制。从2006年开始,海安环保局逐步实施“两个转变”,当时是基于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改善农村环境的批评建议,同时也是从提升环保部门自身地位,扩大自身工作影响的角度而提出的。
三、履行统一监管职责,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2007年以来,在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管方面,海安环保部门做了一些尝试。一是启动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实行“五位一体”,集农村垃圾、河道保洁、道路管护、畜禽污染防治、村民素质教育为一体,相关部门的管理考核职能统归综合整治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由县环保局牵头,环保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赋予该办公室的一是考核权,其对各镇的考核权重占年度农村、农业工作的10%。二是以奖代补权。县财政拿出近500万用于以奖代补。为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县配备了1500多人的保洁员队伍,各镇均成立了农村环境整治办公室。县镇村三级全年投入用于环境整治(五个方面)近2000万元。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重视,环保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全县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社会各界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实施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城乡饮水安全保障是政府的民生工程。海安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城乡饮用水保障办公室,由县环保局牵头,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环保局局长任主任,财政预算专门经费用于日常办公以及全县55家自来水厂保护区的环境整治。加大了对各镇水厂的监管力度,督促全县116口深井安装消毒装置并正常运转,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做到有异味的水不进网,不合格的水不出厂,确保城乡饮水安全,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三是建立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平台。为搞好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解决工程推进中资金困难问题。2008年,海安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海安县环境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此为平台融资4000万元,用于对污水收集管网的补助,公司的运行由环保局负责,全县各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由环保部门负责牵头,建设等部门配合。由于资金的有力保障,各项工程进展顺利,今年年内将实现全县14个镇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四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海安是全国闻名的禽蛋之乡,年产畜禽粪便200万吨,污染量为全县工业及生活污染总和的两倍。为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海安县环境监察大队专门成立了畜禽养殖管理环境监察中队,政府专门给了编制,财政安排了100万元的专项预算。目前,全县规模以上的养殖场(户)的管理视同工业企业。今年上半年,对102家养鸡万羽以上和养猪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进行专项整治,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处理设施。
  实践证明,农村环保工作,只要地方党委政府真正地重视,环保部门积极主动地争取领导的支持,勇于挑重担,自我加压,勇于实践,真抓实干,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完全可以做好的,也只有如此,才能在实践中体现出环保自身的地位和作用。
四、塑造一流环保队伍,实现工作争先创优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造就一支胜任环保工作、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的环保队伍尤为重要。首先,加强镇村两级队伍建设。2005年,全县各镇均成立建设环保管理服务站,定岗定编,首次将乡镇环保员经费纳入到乡镇财政包干总额。实施了“五有”建设,即办事有人员、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工作有目标、责任有考核,把乡镇环保队伍纳入到县局统一管理、统一考核。2008年,全县建立村级环保队伍,以镇政府为主体,聘用村级环保员,统一由村干部担任,明确其工作职责,将其纳入环保管理体制,年终进行工作考核与评定优劣等次,实现县镇村三级环境保护整体联动。第二,强化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根据工作要求,调高目标突出创新,鼓励争先创优,制订岗位目标责任,严格考核,对各职能科室人员进行优化配备,调整一些科室的职能,做到有权有责有事干,在全系统中形成强烈竞争态势,营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第三,注重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业务知识培训,让职能科室讲业务,组织理论知识考试,同时做到学用结合,有效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2008年,海安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参加江苏省苏南、苏中督察中心省内选拔考试,5名同志入围,连夺两个第一名。海安县环境监测站多次取得全市环境监测技能比武冠军。第四,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各类制度,用制度约束每一位干部职工,在行政处罚、监测收费、排污费征收、“三同时”验收等方面,坚持阳光操作、集体决定,杜绝暗箱操作,从而有效地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第五,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全系统谈心活动,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进取意识,确立逢一必争、逢冠必夺的思想。2008年,海安县率先在全省通过宣教现代化验收,生态县创建走全市前列,大胆地提出在苏中、苏北率先建成国家级生态县的目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名列全市第一,年终工作考核连续三年名列全市第一。今年以来,国家环保部、国务院参事室、省环保厅领导先后来海安视察指导工作,河南省环保厅、安徽省及省内的20多家兄弟单位纷纷来考察农村环境保护及生态创建工作。
  路漫漫其修远兮,海安在农村环保工作领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差距,环保部门肩负的使命和面临的困难还很多,但我们坚信有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上级主管部门有力指导,只要加倍努力,不断进取,大胆实践,勇于创新,胸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我们的生存环境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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