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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 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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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 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环境保护部、中宣部、教育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环境宣传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大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环境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为全面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意见》指出,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是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意志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着新的任务,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服务大众的方针,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历史性转变和探索环保新道路,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方针,开展以弘扬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环境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支持环境保护。
  《意见》要求,大力加强环境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宣传部门组织环境新闻报道要切实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发挥环境宣传的主渠道作用。环境新闻宣传内容要围绕国家环保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要针对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主要污染物减排、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环境经济政策等内容,加大新闻报道力度。积极报道建设生态文明,探索环保新道路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报道推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区域典型,坚持环保理念、克服经济困难、加强污染治理的典型经验;批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两高一资”项目盲目发展等有违科学发展的环境问题。
  《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面向公众的环境宣传教育,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环保、宣传、教育、广电、新闻出版和文化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环保部门要在总结以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的指导性文件;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环境教育力度;环保和教育部门要深入开展面向社会的环境教育培训;环保、宣传、教育、新闻出版、文化部门要积极引导、推动环保宣传品的健康发展,面向社会推出一批优秀环保宣传品。
  《意见》还对加强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和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文明的理论研究和环境教育立法研究;重视环境宣传教育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正、业务能力强、工作有激情的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完善环境宣传教育经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环境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 
形成保护环境的强大合力
  环境保护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是新时期开展环境宣教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对于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历史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宣传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推动环保工作开展的重要力量。环保、宣传、教育等部门认真落实环境宣传教育规划和《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生态文明观念和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环境保护意识、法治意识、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人积极投身于环境保护之中,极大地推动了各项环保工作开展。
  环境保护发展的历程证明,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是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意志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
  当前,环境保护已经进入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迎来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虽然我国节能减排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环境污染仍然严重,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环境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为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进一步加强环境新闻宣传,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环境新闻宣传受众多、影响广,是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的主渠道。各地要高度重视环境新闻宣传,把它作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各新闻单位要切实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深入宣传国家环保政策法律,大力报道先进典型,增强全社会解决环境问题的信心。要围绕国家环保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把握主旋律,服务环境与发展协调发展的大局;要坚持正义,批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积极推进面向公众的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公众是保护环境的重要力量,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推进环保工作开展的重要途径。环保、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出一批优秀环保宣传品;要研究制订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的指导性文件,扩大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要加强青少年环境教育和面向社会的环境教育培训,尤其要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培训力度,使环境意识成为健全人格、执政理念的重要内涵。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和组织保障。目前,我国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还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存在着机构不全、人员不足、经费无保障、硬件设施落后等问题。各地要着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环境宣传教育经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环境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为推进环境宣传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环境保护靠宣传起家,也要靠宣传发展。只有全社会的环境意识都提高了,才能形成保护环境的巨大洪流。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意见》,开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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