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机制 落实环保优先
● 金秋芬 (扬州市环保局局长)
扬州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环保优先方针,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目标,以推进节能减排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管为手段,积极探索,创新机制,推动了全市环境与经济的协同发展。 一、理清思路,明确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保优先”的要求,扬州市委、市政府提出:扬州要在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实施环保优先十大工程。经反复论证,集思广益,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扬州环保优先行动计划(2007-2010)》,力求三年内环保优先方针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得到全面体现,在环境质量改善、环保执法监管、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市民得实惠程度、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建成全省环保优先示范区,进而建成国家生态市。此《行动计划》达到了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指标。到2010年,全市小康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生态市建设主要指标、单位GDP污染排放强度、排污总量、公众环境满意率等方面都确立了具体的量化目标。二是明确项目。紧紧围绕水、气、节能减排、家庭环保等十方面内容,突出全市环保重点、难点,全面实施49项重点工程。三是明确考核。对环保工作目标未完成及完成不好的地区、部门在各类评先创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四是明确投入。今后三年,市县两级财政将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财政对环保支出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市、县、乡三级政府每年安排年度建设项目时,将优先考虑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大气治理等环境设施项目。 二、政府引导,全民参与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保护环境、保育生态的积极性,市政府设立了面向全社会的“扬州市环境友好奖”,每年安排150万元的奖励基金,对在污染减排、循环经济、环境设施建设、环保宣教等方面作出杰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该奖项设立一年来,其导向性和鼓励性充分显现,极大地调动了企业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和市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一是排污企业竞相自我加压争当环保领头羊。国信扬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一年内所有脱硫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切实负起企业社会责任,与扬州市政府签署协议,承诺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向市政府赠送3000吨二氧化碳排污权。扬州企业主动“把排污权奉献给蓝天”的发展理念引起了全社会的共鸣。二是民众参与环保的热情不断得到激发。全市出现了7支500多人的环保志愿者队伍,推动了全市环境保护事业由政府环保、部门环保向全民环保的转变;依托在扬实施的“中德生态合作项目”,建成了全国首家直接面向公众的“生态交流中心”,搭建了市民参与环保的互动平台,市民纷纷进入中心咨询信息、建言献策。市化工园区聘任了40多名环保义务监督员,对园区企业的环保行为实行全方位监督。三是环保先进企业实现了美名与增效的“双丰收”。2007年,经过严格的考评程序,市政府对大连化工等9家环保成绩显著的企业授予“扬州市环境友好奖单位(2005-2006年度)”荣誉称号,并拿出90万元用于奖励环境友好企业。这一举措大大激发了企业加强环境管理、推行清洁生产的主观能动性。 三、创新机制,多元投入 做好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资金作为支撑,离开了资金谈环保,可以说寸步难行。去年以来,我市充分挖掘各方面的融资潜力,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一是财政重点倾斜。市财政设立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100万元,其中850万元重点用于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其余为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市财政安排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其中减排专项500万元)。排污费安排污染防治资金600万元,全额拨付环保部门,重点用于工业污染源防治、减排重点工程补助 、环境监督与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市财政还专门设立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考核奖励资金30万元/年。另外,市政府还相应出台了污染防治、环保专项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的管理办法。良好的环保投入推动了一批环保重点工程设施的建设。在大部分资金自筹的情况下,列入我市的28项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工程,目前已完工26项,还有2项也已经按序时开工建设。特别是在治理高邮“黑液塘”这一老大难问题上,在国家计划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市、县两级政府千方百计自筹资金,并争取到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终于让几百亩的黑液塘得到彻底根治。二是吸引社会参与。我市以BOT等方式高标准建成了扬州医疗固废集中处置中心,在市政府给予特许经营权的引导下,目前全市已有143家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到该中心实行无害化处置;正在筹建的垃圾发电厂已经完成了招标工作,即将采取社会融资方式开工建设;规划在邗江区扬庙镇的环保产业园区,园内计划兴建的9个环保项目都将向全社会开放。三是设立引导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市财政每年对市区大气专项整治行动中拆除燃煤设施的单位提供补贴经费250万元,从而在近三年内推动了296台(套)燃煤设施的顺利拆除;对编制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规划的每个乡镇给予2万元支持,推动了53个乡镇单独编制完成了乡镇环保规划,全市还创成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8个,市级20个。实践证明,环保引导资金可以很好地发挥“抛砖引玉”作用,有力推动了生态创建、环境基础设施等“环保吸金项目”的成功实施。 四、守住底线,环评优先 我市始终坚持加快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断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一是全面开展规划环评。将环保规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约束性、指导性规划,在城市规划、资源开发、结构调整、开发区建设等重大决策中,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力,充分评估对环境的影响。2007年,我市先后对44个专项宏观规划组织了环保篇章审查,组织编制了扬州市沿江、沿河开发规划的专项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二是科学设立“环保门槛”。在沿江开发、园区建设中设置“五条底线”,即产业门槛底线、空间布局底线、技术物流底线、生态廊道底线和环境监管底线,让环保优先方针贯穿于经济建设的全过程,落实到项目发展的每个环节。三是强化调控产业结构。把节能减排作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先决条件,把环境容量作为区域产业发展的重要考量依据,特别对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重污染工业项目,以及其他涉及大排水量、大排污量的环境敏感性项目,坚持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和严格执法。全市环保部门共依法审批各类项目7669个,依法否决劝阻污染严重、生产工艺落后或是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228个,做到在招商引资中决不降低环保门槛,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决不接受污染转移。 五、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根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环保“严查、严管、严防”的要求,坚持把加强环境执法作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纠正地方保护主义、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主要手段。一是实施执法目标责任制。制定了《关于2007年度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实施细则》,要求全市环保系统进一步统一思想,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等12种恶意或故意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件,抬头一起、严打一起,抓住典型、教育一片,查处率、纠正率、处罚率、结案率达100%。二是高强度突击查处违法行为。我市持续开展环保执法月活动,不间断实施“飞行检查”,发现被检查的547家单位中有74家单位存在78件环境违法行为,被分别处以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等。去年全市累计行政处罚453件,行政处罚金额1529.1万元。三是坚持推进“查人与查事相结合”。联合纪委、检察部门依法追究违法行为相关人员责任,高邮国安纸业有限公司等8件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纪律责任,高邮市环保局一副局长因此被调离岗位。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环保优先方针,推进环保工作机制创新,加强实施环保优先行动计划,力争早日创成全省环保优先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