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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实干 奋发有为 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发布时间: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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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实干 奋发有为 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  秦亚东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的紧迫感
  目前,执法不严、效能不高、监管不力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和制约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站在服务发展、保障稳定、促进和谐的高度,充分认清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
  提高执法效能是落实减排任务的重要保证。努力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郑重承诺,也是新时期环保工作的光荣使命。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不仅需要良好的政策措施来引导,更需要严格的执法监管来推动;不仅需要实施工程措施,更要强化执法监督。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指出,环境执法监管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是造成去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没有完成的原因之一。实践证明,哪里的执法力度大,哪里的环境问题就少;哪里的执法效能高,哪里的环境管理就好。各级环保部门要紧紧围绕减排抓效能,以严格有效的执法监管,确保减排目标实现。
  提高执法效能是推进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今年是我省连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五年,也是要见成效、出成果,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交待的一年。专项行动的本质是执法,是用超常的执法措施来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必须注重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执法效能,防止专项行动在低水平徘徊。各级环保部门要把提高执法效能作为专项行动的推进器、加速器,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努力营造讲效能、抓效能、出效能的浓厚氛围,确保专项行动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
  提高执法效能是提升环保形象的重要途径。形象是一个单位的公信力、影响力,形象就是旗帜,形象就是生命。群众评价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是看切身环境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身边的环境质量是否得到改善、周围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查处。一定程度上讲,环保部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主要是通过环境执法效能来体现、执法作风来展示。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以群众的意见为镜子,把提高执法效能作为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环保部门为民服务的具体举措,持之不懈地抓好落实。
  二、理清思路,下大力解决影响执法效能的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解决责任缺失的问题。污染问题不仅是一个环境问题、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环保部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最现实的举措。环境执法人员不仅是环保法律法规的“执法员”,也是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企业做大做强的“服务员”。必须看到,还有少数执法人员置职责于不顾,不想管、不愿管、不善管,对污染问题视而不见、熟视无睹;有的把执法权当作特权,对企业管理人员作风粗暴、态度蛮横;有的环保部门一年“零处罚”,但当地的环境信访举报不断。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缺位,对人民生命健康的漠视,实际是失职、渎职甚至是犯罪。各级环保部门要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行政相对人“三个服务”不动摇,认真落实执法为民要求,依法履职,恪尽职守。
  二是强化层级监督,解决机制不顺的问题。现在,有一种现象要引起重视。有的下级抓得松,上级讲得凶;下级不用心,上级不放心;下级不动手,上级不放手,一些属于职责范围、力所能及的事,直到层层追查督办,才得到很好解决。完成工作必须有好的机制制度作保障。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按职责办事,加强层级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工作错位、缺位、越位。今年要在“查、处、究”上动真格。“查”就是要加强日常巡查和明查暗访,对环保政令不通、落实不力的严查不放;“处”就是要应处尽处,对环境违法行为处到痛处;“究”就是要严格责任追究,绝不让违法违纪的责任人逃脱制裁。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解决作风浮躁的问题。环保部门肩负着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重任,思想不求实,作风不踏实,工作就难落实,各项措施要求就会浮在面上、停在会上、贯彻不到具体行动上。环保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关键在落实。现在,环保工作地位越来越重要,领导越来越重视,群众越来越关注,形势越来越严峻,如果我们还按部就班、抓抓停停、不推不动,还心浮气躁、追求表面上的轰轰烈烈,目标任务就要落空。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实现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要在抓落实上看能力,在抓实干上看素质,在抓细节上看水平,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四是强化机构建设,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建设与形势任务相匹配的机构队伍,是环保部门完成好各项任务、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条件。经过多年来各级的共同努力,全省环境执法机构和能力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发展还不够平衡。有的机构偏小,人员较少;有的人员严重超编,监察机构成了各种社会关系的安置场所;有的执法车辆数量少、状况差,疲于奔波,穷于应付;有的取证设备贫乏,靠单纯的拍照取证,证据效力极差。基层建设事关环境执法工作的成败,但能力建设有一个事权划分问题,不能等靠。要各级干好各级的事,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希望各级抓住国家“三大体系”建设的良好机遇,大家行动,层层推动,切实把环境执法基础建设水平提高一个层次。
  三、突出重点,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当前,环境执法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必须紧密结合实际,以重点工作为牵引,以制度建设为突破,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稳步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要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把整治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作为今年党风政风建设的重点。4月28日,国务院、省政府分别召开了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任务,明确要求。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概括起来讲是“三个重点”、“四条硬措施”。“三个重点”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工业园区及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四条硬措施”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处罚力度、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理清工作思路,抓重点,攻难点,使狠招,出成效。要学习借鉴泰州的做法,把查人与查事相结合,对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切实让违法违纪者付出代价,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是要加大查纠力度。检查与整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查纠脱节,查而不纠,纠而不严,等于没查。要纠到位,必须查准、查清、查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把查和纠统一起来、结合起来,互相制约,协同并进。要密切法规、开发、辐射、固废、监察等部门的联系,落实职责分工,形成合围堵截、全面较真、全程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环境执法像钢铁一样坚硬。现场监察要“全天候”进行面上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当前,要针对中办、国办对我省环保工作督查时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执法监管上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各项整改要求,确保查纠到位。
  三是要研究长效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是带根本性、长远性的,没有的要建立,管用的要坚持,过时的要废止,违规的要清理。要认真贯彻监察部和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精神,按照清理范围、重点和要求,认真进行清理,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对存在问题拒不纠正的,监察机关将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令限期纠正。要巩固和发展专项行动成果,认真总结五年来开展专项行动的实践,把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实施长效管理。要鼓励机制创新,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总结新经验,实现新突破,取得新发展。
  四、加强领导,确保环境执法效能扎实稳步提高
  环境执法效能内涵丰富,涉及面广,必须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监督到位。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执法效能,是环保部门转变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执法为民、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控制污染、落实减排任务的有效途径,是改善环境、保障民生和谐的现实需要。各级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环境优化增长、坚持依法行政的高度,认清提高环境执法效能的重大意义,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效能,以实际效能促中心工作。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建设、水利、交通、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的外部联系,加强法规、开发、污控、监察、监测、固废、辐射等部门的内部协作,落实职责分工,形成执法合力。要坚持层级监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要严格监督考核。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监督,合心合力,形成良性互动。要善于借助外力,实行阳光行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推动作用,对落实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全国、全省环保大会有关要求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要发挥考核的指挥棒效应,以考核促效能。今年,要按照环境行政执法目标考核体系,定期不定期地对环境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要依据《全省环境监察行政效能考评标准》,对省辖市环境监察机构进行考核。省辖市要做好对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的考核。
  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国家的相关法律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都明确规定,凡失职、渎职的都要被追究责任。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江苏省关于环境保护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办法》,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对有案不查、查而不究等问题,既要追究具体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也要追究上一级相关单位监督不力的责任。对构成严重违纪的,加大案件移送力度,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要对环保专项行动中已清理的问题进行复核,严肃查处死灰复燃案件。要对去年挂牌督办的十个重点环境问题逐一处理纠正到位,继续挂牌督办一批影响大、危害大的环境问题,公开主要问题、公开责任单位、公开督办部门、公开解决时限,不解决不撤牌。 
  (本文摘自全省环保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现场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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