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环保部门预案编制工作,我厅于近期正式印发了《江苏省环境保护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导则进一步强调了预案需具备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与衔接性,提出了环保部门预案编制的程序与格式要求,明确了部门预案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导则的试行将有效促进部门预案质量的提升,完善环境应急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