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环保局:
为做好“十二五”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环保部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各级环境信息机构建设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结果,将作为“十二五”期间各级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的依据,请各地予以高度重视。
二、请各地根据环境信息机构建设实际情况,准确填写《环境信息机构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三、请各地于2010年5月18日前将结果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省环境信息中心。(联系人:黄华、杨雪;电话:025-86266031;邮件地址:xxzx@jshb.gov.cn)
附件:环境信息机构情况调查表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