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各地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督促各地按时保质完成整治工作。根据省领导意见,省环保厅、省监察厅、省经信委、省安监局、省工商局等九个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从8月8日开始,对全省42个重点整治地区(园区)、20个热点难点问题及288个重点整治企业的突出环境问题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各督查组主要采取听取当地政府情况汇报,调阅整治行动台帐资料,实地抽查部分重点园区、热点难点问题及重污染企业的形式进行。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与当地政府交换了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和下一步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