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总站源字[2008]14号)的要求,对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实行季度监测。
监测范围:2009年第1季度,按照环办函(2008)152号文中的国控污染源名单开展监测,包括323家废水污染源、242家废气污染源和155家城市污水处理厂。
监测项目:根据执行的排放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确定监测项目。废水监测项目包括pH、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流量等四个必测项目及行业特征污染物;废气监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和流量两个必测项目及行业特征污染物;污水处理厂监测项目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19项必测项目及部分选测项目。
数据报送情况:全省废水污染源企业323家,实际上报223家,废气污染源企业242家,实际上报200家,污水处理厂155家,实际上报184家。数据漏、缺报及原因,见附表1、附表2和附表3。
评价标准和方法
(1)有地方或区域排放标准的,优先采用地方或区域排放标准。
(2)有行业排放标准的采用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采用综合排放标准。
在对污染源的监测中,某一污染源的所有排污口监测的所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排放标准限值时,则该污染源本次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有一项污染物浓度超过排放标准限值,则该污染源不达标。
2009年第1季度共监测223家国控废水重点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比例为87%,其中化学需氧量达标排放的企业比例为93%。影响企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是氟化物、磷酸盐(以P计)、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悬浮物和pH,其中氟化物达标率较低,达标率为75%。
在超标的污染物中,磷酸盐(以P计)的平均超标倍数为12.0,总磷的平均超标倍数为5.2,氨氮的平均超标倍数为2.2,化学需氧量的平均超标倍数为1.4,悬浮物和生化需氧量的平均超标倍数均为0.5,氟化物的平均超标倍数为0.2。
2.2 各地区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2009年1季度,除无锡、南通和连云港市3市的废水达标率为100%外,其它省辖市废水排放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全省达标率大于80%的地区有:南京、徐州、常州、苏州和淮安5个市。南京、无锡、南通、连云港、盐城和宿迁COD达标率为100%,其它各省辖市的COD达标率均在80%以上。
2009年第1季度共监测了20个行业,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共13个行业实现废水达标排放;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废水达标率最低,为60%。企业COD达标排放比例较低的行业是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达标率均为60%。
超标废水重点污染源主要分布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医药制造业、饮料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和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超标企业数分别占总超标企业数的44.8%、25.9%、9.8%、8.0%、5.2%、3.4%和2.9%。
COD超标排放的企业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所占比例最大,均占超标企业总数的47.2%,其次是纺织业(27.6%)、造纸及纸制品业(9.8%)、医药制造业(8.6%)等行业。
2009年第1季度共监测200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废气企业,达标排放比例为91%,其中二氧化硫达标排放的比例为98%。
江苏省国控废气重点企业监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和氨6项。达标率分别为:98%、92%、99%、88%、100%和100%。其中,颗粒物和烟尘是影响废气达标率的主要因子。
超标的污染物中,烟尘平均超标倍数为3.2、二氧化硫平均超标倍数为1.4,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平均超标倍数分别为1.0和0.3。
2009年第1季度,除南通、连云港、盐城和泰州4个市的达标率为100%,其余各市国控废气重点污染源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宿迁市超标较严重,达标率小于70%。除南京(96%)和宿迁(75%)2市SO2排放未达标外,其余各市均达标排放。
3.3 主要行业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2009年第1季度共监测14个行业,其中,非金属矿采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饮料制造业、纺织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塑料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共9个行业实现达标排放,企业废气达标排放比例最低的行业有化学纤维制造业(67%)。
超标废气重点污染源主要分布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化学纤维制造业等行业,超标企业数分别占总超标企业数的60.9%、15.1%、11.7%、10.6%和1.7%。
SO2超标排放的国控废气重点污染源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所占比例最大,占超标企业总数的73.2%,其次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4.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2.8%)。
2009年第1季度共监测184家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为71%,其中COD达标率为96%。
本季度城市污水处理厂监测污染物合计19项。
粪大肠菌群、悬浮物和总氮,三项是影响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的主要因子,达标率分别为77%、88%和89%。
超标的监测项目中,粪大肠菌群数平均超标倍数为6.5;其次为氨氮,平均超标倍数为2.1;生化需氧量平均超标倍数为1.9;总磷平均超标倍数1.5;悬浮物和总氮平均超标倍数均为0.8;色度平均超标倍数为0.3;化学需氧量平均超标倍数为0.3;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平均超标倍数为0.2。
2009年第1季度,全省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为71%,除南京和淮安2市达标率为100%,无锡市98%,泰州市80%外,其余各市达标率均低于80%,其中宿迁市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达标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