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000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34.9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20.2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7.9%,生活污水排放量14.7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2.1%。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65.3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24.1 万吨,占COD排放总量的36.9%,生活废水中COD排放量41.2万吨,占COD排放总量的63.1%。 2000年,我省工业废水处理率为95.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1.9%,比上年分别提高了3.8和4.4个百分点。

(二)城市饮用水源 2000年我省13个省辖市市区34个主要供水水厂总供水量15.54亿吨,占这13个城市供水总量的85%以上。南京、镇江、南通、常州和泰州5个城市饮用水主要取自长江,合计供水量占13个城市总供水量的50.1%。此外,太湖、阳澄湖、京杭大运河等水体也是目前我省重要的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结果表明:以长江水源水质较好,以京杭大运河和太湖梅梁湖区水源水质相对较差。京杭大运河宿迁段、连云港蔷薇河、泰州南官河和盐城新洋港取水口水质好于上年,其它水源水质变化不明显。 (三)长江 我省长江干流12个监测断面中,有8个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准,占66.7%,有4个断面受石油类影响水质处于Ⅳ类,占33.3%。扬州小河口以上河段主要受石油类影响,镇江及其下游河段有机污染较为明显,镇江段内江污染略重于其它江段。大部分江段水质污染程度略轻于上年。 (四)淮河 我省处于淮河下游,淮河干流在盱眙段流经70公里入洪泽湖,2000年总体水质处于Ⅳ类,超Ⅲ类项目为石油类,1997年全面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来,淮河流域水质呈现好转的趋势,我省淮河流域有88.9%的断面达到了规划目标要求。 (五)京杭大运河 京杭大运河在我省流经8个省辖市段,苏北淮阴段、苏南镇江段和无锡段水质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占京杭大运河江苏境内全长的37.5%,苏北宿迁段和扬州段水质为Ⅳ类,占25%,其余河段水质大都处于Ⅴ类,水质呈现有机污染特征。徐州、镇江、常州、苏州四个河段有机污染程度轻于上年,淮阴段污染呈加重的趋势。 (六)太湖 太湖总体水质处于Ⅳ类,各湖区水质存在较大的差异,湖心区、湖岸苏州片区、湖州长兴片区污染程度相对较轻,处于中-富营养化状态,西部及北部湖岸区污染程度相对较重,水质处于富营养化状态。影响水质的主要项目为总磷和总氮。 (七)洪泽湖 洪泽湖是淮河流域最大的拦洪蓄水湖泊,70%的入湖水量来自淮河,2000年水质处于Ⅳ类,影响水质的主要项目为总磷和非离子氨,水质处于富营养化状态,自1997年以来,有机污染呈现减轻的趋势。 措施与行动 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流域综合整治取得成效,太湖、淮河和长江流域确定的1563个重点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按要求完成,共削减化学需氧量55万吨以上,提前一年半完成了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治理任务。同时加快了其它类型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我省有治理任务的37709家污染源基本完成了治理任务,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认真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制定了《"九五"期间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办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入了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状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海洋环境 2000年,6个海区水质监测结果表明:连云港沙旺海区、临洪河口海区水质为三类,超二类项目为总无机氮;港口海区和排淡海区水质良好,符合二类海水要求。南通大洋港海区水质优良,属一类;小洋口海区水质属二类,仅个别项目偶有超标,各海区水质均能符合相应水质功能要求。 三、空气环境 (一)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0年,全省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为7794.0万吨,其中,燃料煤消费量6174.5万吨,占煤炭消费总量的79.2%,原料煤1619.5万吨,占煤炭消费总量的%;工业废气排放总量9078.2亿标立米;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0.1万吨,其中工业来源的排放量114.0万吨,生活来源的排放量6.1万吨;烟尘排放总量39.6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37.5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2.1万吨 ;工业粉尘排放量25.7 万吨。

(二)城市空气 2000年,我省环境空气污染仍以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部分大中型城市属于煤烟与机动车尾气污染混合型。13个省辖市中,有53.8%的城市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符合三级标准的城市占23%,有两个城市超过三级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较1999年度略有好转。 总悬浮颗粒物为影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46.2%的城市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年均值超过二级标准,超标城市主要分布在苏北地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与上年相比,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部分大中型城市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态势,空气污染特征已处于煤烟型污染向机动车尾气污染变化的转型期。 (三)酸雨 酸雨污染范围及酸雨发生率变化不明显,降水酸度有所减弱。2000年,全省酸雨(pH<5.6)发生率为20.1%,降水年均pH值5.43,酸雨年均pH值为4.87,南通市酸雨发生率最高,达50.6%,宿迁和盐城两市未出现酸雨。近年来,酸雨污染有所减轻,尤其是降水酸度有明显的减弱趋势,酸雨污染中心区域由无锡向南京至常州和南通地区迁移。

13个省辖城市空气污染负荷构成示意图 措施与行动 近两年开展达标排放工作以来,全省共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3476个,新增工业废气处理能力2253.18万标立方米/小时。烟尘、工业粉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控制在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指标范围内,13个省辖市市区已全部建成了烟尘控制区。
四、声环境 2000年,全省13个省辖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53.0~58.2分贝之间。淮阴、盐城、南通、无锡、常州、徐州和镇江7个城市平均等效声级超过55分贝,属轻度污染,占53.8%;其它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根据声源构成分析,生活噪声依然是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其所占比例达47.5%;交通噪声源的影响范围占21.0%。13个省辖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路段长度加权)在66.3~70.1分贝之间,主要交通干道上的平均车流量为1268辆/小时,在车流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全省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呈下降趋势。 措施与行动 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步伐加快,通过采取拓宽马路、禁止拖拉机进入城区、扩大禁鸣范围和固定噪声源的治理等措施综合整治城市声环境,至2000年底,全省共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002.76平方公里,较"八五"末增加了一倍,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由于大多城市建设仍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因建筑施工、家庭装潢、娱乐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源引发的扰民纠纷不断,各类功能区夜间噪声超标现象未得到改观,约有三分之一的路段交通噪声污染严重,妥善解决这些环境噪声污染问题仍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五、工业固体废物 (一)、排放量 2000年,我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038.2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6.5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4.5万吨,其中危险废物排放量为32.5吨。 (二)、白色污染防治 2000年是我省白色污染防治三年工作计划实施的第二年,此项工作在上年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整体推进。9月22日,省政府以第171号省长令颁布了《江苏省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塑料袋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标志着我省白色污染防治步入法制化轨道,全省各地迅速掀起了一个宣传贯彻省政府令的高潮,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分别组织了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各市也相继出台了具体的贯彻措施及政府公告等规范性文件,使我省白色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基本实现了既定目标。 (三)、 加强废物进口环境管理 2000年,按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我省进口废物的申请、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强化了对进口废物利用单位的后续环境管理,密切了与海关、商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并组织了对部分企业的联合检查。全年我省各口岸和废物进口企业未发生过"洋垃圾"进口事件。 六、辐射环境 我省原野、道路和建筑物内g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属天然本底水平;水体、土壤、空气及底泥等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保持在江苏省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整体环境尚未受到放射性污染,辐射环境质量仍保持在原有水平。 全省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较好,主要的污染源为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移动通信网络等各种专业通信设备和高压输电线路及变电站。监测结果显示,公众照射导出限值满足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有关要求。 措施与行动 加强对伴有辐射的新、扩、改项目进行环境管理,开展放射性污染源单位监督监测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伴生放射性矿物冶炼加工和纱罩生产行业进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治理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江苏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承担了全省放射性废源的收贮,保障了公众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2000年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对田湾核电厂核安全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田湾核电厂外围环境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取得了一定进展。有关部门已着手对田湾核电厂进行连续两年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环境辐射本底水平调查。 七、自然保护与生态建设 截止2000年底,我省共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区2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8个,地市级及县级13个,总面积为59.55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5.8%;已建珍稀濒危动物人工繁殖场数7个,珍稀植物引种栽培场数3个;建有各类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48个,其面积18.26万公顷。全省共有28个市、县(市、区)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其中,扬中、大丰、江都、姜堰、宝应5县(市)先后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并获得国家的命名和表彰。"九五"期间,农村环保"三创建"活动进展顺利,共建成117个"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示范镇"、133个"百佳生态村"和236个"清洁文明生产乡镇企业"。依照秸秆禁烧管理办法,全省划定了秸秆禁烧区,面积达到3.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37%。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污染治理工作已开始启动。 八、专栏 绿色工程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2000年,为完成国务院下达的"一控双达标"任务和淮河、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阶段性目标,我省遵循"分期实施,滚动发展"的原则,继续实施《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第一期(1996-2000),共投入3.58亿元,竣工项目10个,分别削减COD、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6043吨、836吨、490吨、63064吨和51300吨。截止目前,累计完成项目80个,占总项目数的88%,总投资为17.9亿元,分别削减COD、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101634吨、6348吨、4385吨、85318吨和95674吨。 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 至2000年底,我省列入国家考核的南京、苏州、南通、连云港4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南京、南通、连云港三市功能区环境质量均按期达到考核标准,地面水、环境空气质量有较大改善;苏州市区和下辖各市结合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整个地区城镇环境功能区实现了达标。未列入国家考核的其余9个省辖城市,也加大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环境功能区基本实现达标。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随着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施行,全省开发建设环境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我省加大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建设项目审批政务公开等公众参与渠道,提高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行为的关注,各级环保部门对1996年以来审批的56000个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三同时"执行率达到85%。 继续推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自国家环保总局命名我省张家港市为全国第一个环保模范城市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积极响应国家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继我省张家港、昆山市之后,2000年,苏州市和江阴市又荣获"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使我省获此殊荣的城市数量上升到4个。2000年,我省常熟、太仓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通过了省级验收;南京、无锡、扬州、镇江、海门等市也提出了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 ISO14000认证 在苏州新区成为全国第一个ISO14000示范区之后,无锡新区也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目前,我省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已达52家,开发区2个,试点城市1个,49家企业正在建立和运行ISO14001体系。 环境法规 环境法制建设取得新的突破。省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塑料袋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71号政府令),已于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际合作与交流 2000年我省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和对外交往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环境保护中心任务全面推进,呈现出可喜的局面。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往来不断扩大、加深,各有关政府、国际组织、民间机构、企业环境代表团及个人纷纷前来我省进行访问、考察、交流活动。一批在建项目,如总贷款额达2.5亿美元世界银行苏南环保贷款项目也已进入总结评估阶段,该项目有效地推进苏南地区企业的清洁生产活动的开展,降低水体的污染负荷, 取得了预期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中加合作的"中小企业管理与环保"项目通过设立环境周转金、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活动,为中小企业引入清洁生产技术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一批新的大型国际合作项目,如中日合作"太湖水环境修复示范"项目、中荷合作"太湖流域污染控制规划研究"项目、扬州-德国合作"扬州城市生态规划与管理"项目等经与相关国家大量的协商准备,均已正式签署项目协议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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