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1998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 1998年,我省认真贯彻中央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精神,继续加强环境保护各项工作,10月26至2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第七次环保会议,进一步明确我省跨世纪环保目标、任务和措施。省政府分别与13个省辖市政府签订了第三轮1998-2002年环保目标责任状。 在巩固淮河流域达标排放成果的基础上,太湖流域重点污染源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深化实施,各地普遍加大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昆山市被国家授予全国环保模范城市,从而成为我省继张家港市之后荣获这一殊荣的第二个城市。 环保机构和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省环境监理总队完成组建,正式挂牌对外办公。13个省辖市和65个县(市)基本完成监理机构更名和人员着装持证上岗。从省到市建立“110联动服务系统”。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各市环保局行政编制基本到位,绝大部分县局行政编制有了不同程度增加。
一、空气状况与污染控制
1、废气排放
1998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 7488 亿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24万吨,烟尘排放量54万吨,粉尘排放量55万吨。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多的城市为苏州、徐州和南京三市,分别为20.4万吨、17.9万吨和17.0万吨;全省烟尘排放量较多的城市为徐州、南京和镇江三市,分别为9.8万吨、9.5万吨和5.2万吨;全省粉尘排放量较多的为徐州、镇江和南京三市,分别为15.3万吨、10.7万吨和10.2万吨。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多的行业为电力、非金属矿物制造和化工业,分别为63.1万吨、13.0万吨和12.4万吨;全省烟尘排放量较多的行业为电力和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分别为19.2万吨和12.2万吨;全省粉尘排放量较多的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为50.5万吨。
2、空气环境质量
1998年我省城市空气污染仍以煤烟型污染为主,大型城市和部分中等发达城市正在向混合型(煤烟型污染、汽车尾气污染)过渡。全省空气质量总体处于中等污染水平,氮氧化物的污染在缓慢加重。
十三个省辖市(下同)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在0.167-0.401毫克/立方米之间,全省平均值为0.243毫克/立方米。淮阴、徐州、扬州、盐城、南京、宿迁、常州、南通、苏州、镇江等10个城市超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淮阴、徐州两市超国家三级标准限值,污染较重。
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是0.012-0.048毫克/立方米,全省均值为0.028毫克/立方米。各市平均值均满足了国家二级标准的要求。
氮氧化物年均值范围在0.018-0.074毫克/立方米之间,全省平均值为0.041毫克/立方米,徐州、常州和南京三市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限值。从整体趋势看,城市氮氧化物的污染仍在加重。
各市降尘量年均值普遍超标,其范围是5.68-15.63吨/&127;平方公里·月,全省均值为9.43吨/平方公里·月,其中,盐城、徐州、镇江、宿迁、无锡、常州等六市污染重于全省平均水平。
1998年全省酸雨平均发生频率为25.8%,其中淮河以南诸城市仍为我省酸雨高发地区,其酸雨发生率为33.0%,全省76.2%的城市酸雨发生率高于1997年。各市降水的pH均值范围是4.65-6.79, pH最小值为3.70,出现在3月份的无锡市。
3、污染控制
(1)1997年,全省治理工业废气污染投资3.1亿元,治理废气项目521个,完成275个,新增设计废气处理能力201万标立米/时。全省废气处理率90.3%;燃料燃烧中废气消烟除尘率93.9%;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79.6%;工业烟尘去除量733万吨,烟尘去除率93%;工业粉尘回收量145万吨,粉尘回收率72.5%。
(2)1998年10月,我省下发了第一批1205家重点大气污染源限期治理名单。
(3)各市在已划定的二氧化硫、酸雨控制区里,着手制订“两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并采取相应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开展污染治理。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镇江市在市区中划定约32平方公里的区域作为清洁能源区,严禁原煤散烧,全面采用清洁能源。
(4)烟尘控制区建设得到巩固和扩大。全省已建成的烟控区总面积达到1247.19平方公里,比1997年增加了32.9平方公里,其中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累计建成烟控区797.89 平方公里,其他县(市)政府所在地累计建成烟控区449.3 平方公里。
(5)无锡、苏州等二市及南京市市区从去年7月1日起禁止使用含铅汽油,强制使用无铅汽油。徐州、镇江、常州三市也从1999年元旦开始使用无铅汽油。省环保局、省公安厅下发《关于机动车排气净化装置安装工作的通知》,从98年7 月15日起在全省统一开展机动车尾气净化工作。
二、水质状况与污染控制
二、水质状况与污染控制
1、废水排放
1998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20.3亿吨,比97年下降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15.4亿吨。在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37.02万吨,悬浮物18.39万吨,石油类2964吨, 分别比97年下降41%、39%和34%;挥发酚317吨,氰化物104吨,砷及其化合物134吨,重金属(包括汞、镉、铅、铬)55吨。
全省工业废水及COD排放量较多的城市为南京、苏州和无锡市,各城市1997年和1998年COD排放量对比如图1,其中徐州市、连云港市和泰州市1998年COD排放量下降幅度较大,分别比97年下降77.6%、58.4%和53.8%。
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多的行业为化工、黑色金属和电力业,分别为7.0亿吨、2.9亿吨和2.8亿吨;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多的行业为化工、造纸和纺织业,分别为10.2万吨、7.9万吨和6.3万吨。
2、水环境质量
近年来,由于我省加大了水污染防治力度,加之降水量普遍较大,98年各流域、水系水质均明显好转,长江总体水质能达到地面水Ⅱ类标准,京杭大运河88%的河段水质好于上年,有67%的城市河流污染呈减轻趋势,太湖流域入湖河流中近90%入湖控制断面水质好转,致使太湖湖心区水质已基本满足Ⅲ类标准,湖心区、湖州长兴片区及苏州片区富营养化程度已转为中-富营养水平。
(1)、长江干流
我省长江干流总体水质良好,其中镇江外江和南通段好于镇江内江和南京段。主要的水环境问题仍表现为上游南京段石油类污染和下游南通段的有机污染。南京段石油类污染明显重于下游各江段,水质类别为Ⅳ类。
长江干流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两项指标沿程呈上升走势,表明长江沿程汇入大量污染物质,致使下游南通段有机污染相对较重。
与97年相比,我省长江干流总体水质好转,尤以南京段和镇江内江段表现明显,南京段石油类平均浓度由上年的0.59毫克/升降至0.07毫克/升。近四年来水质变化趋势分析,镇江外江水质处于波动状态,南通段水质波动下降,镇江内江段明显好转,南京段95-97年水质逐年下降,98年明显好转。
(2)、淮河
劣于Ⅴ类,占22.2%,4个断面分别是奎河的黄桥和铜山桥,京杭大运河的蔺家坝和北澄子河的一沟大桥,其中有3个断面位于徐州市境内。水质目标断面普遍呈有机污染特征,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和非离子氨,北澄子河及奎河还受到挥发酚的污染。
随着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的继续巩固,淮河干流的下游段水质已有好转的趋势,1996~1998年江苏盱眙段水质逐年好转,控制断面淮河大桥1998年综合污染指数比1996年降低了75.1%。
(3)、京杭大运河
京杭大运河是贯穿我省南北的主要河道,途经8个城市段,劣于Ⅴ类、Ⅴ类和Ⅳ类水体所占比例分别为12.5%、50.0%、37.5%。8个城市河段综合污染指数由重到轻排列,依次为:无锡段、徐州段、苏州段、常州段、镇江段、淮阴段、扬州段和宿迁段,总体上看,苏南段污染普遍重于苏北段。
与97年相比,98年除淮阴段污染略有加重外,其余河段水质均有不同程度的好转。
(4)、城市河流
1998年我省主要城市河流污染仍较严重,影响我省城市河流水质的主要项目为:溶解氧、生化需氧量、非离子氨、石油类和高锰酸盐指数,仍属有机污染。
据统计,98年九个城市十二条主要城市河流均达不到省政府颁发的“地面水域功能类别划分”要求,其中,劣于Ⅴ类水体占58%,Ⅴ类水体占42%,污染程度列于前三位的是淮阴清安河、徐州奎河和连云港大浦河;污染相对较轻的河流(Ⅴ类)为扬州市古运河、南通市濠河、南京市外秦淮河。
我省城市河流总体水质有所改善,据统计,有67%的城市河流水质呈好转趋势,其中徐州奎河、连云港大浦河和南通市濠河水质持续好转;其余33%部分水质处于波动或基本持平状态,其中南京金川河波动幅度较大。
(5)、主要湖泊
1998年我省主要湖泊污染仍较严重,5个主要湖泊中,鬲湖水质相对较好,为Ⅲ类,其余均为Ⅳ类,污染由重到轻依次为阳澄湖、洪泽湖、太湖和骆马湖。与97年相比,阳澄湖和洪泽湖有机污染加剧,太湖、鬲湖和骆马湖水质略有好转。
影响太湖湖体水质的主要污染项目为总磷、总氮、非离子氨和高锰酸盐指数。太湖湖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除湖心区、湖州长兴片区和苏州片区富营养化相对较轻,为中富营养化;其余均为富营养化,尤以五里湖和梅梁湖最为严重。
1998年以来,我省加大了太湖流域污染治理力度,加之98年河流水量普遍较大,河流水质有所改善。在江苏境内14条入太湖河流中,有近90%的入湖控制断面水质好转,其中武进港戴溪桥断面表现明显。
由于入湖河流水质转好,汇入污染物总量下降,1998年以来,太湖总体水质有所好转,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目前,湖心区水质已基本能满足Ⅲ类标准。
3、污染控制
(1)1998年,全省工业污染废水治理项目总数1789个,项目投资18亿元,是97年投资额的3倍,其中苏州,无锡,常州三市的废水治理投资额为13.9亿元,全省污染治理投资中,废水治理占77%。全省废水处理量16.9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83.1%,废水达标率75.8%,比97年分别上升10.7和6.2个百分点。
(2)我省淮河流域在基本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阶段性目标之后,1998年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巩固达标排放的成果。筛选出污染物排放占总负荷70%以上的20家重点污染大户,逐月实行督查。各级监理队伍加强督查和现场管理,对企业超标排污、偷排等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3)抓紧开工建设淮河流域14座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装置。蔷薇河送清水二期工程开工建设;继续筹集资金300万元,开挖深井460眼,帮助重点污染地区7.3万居民解决饮用水问题。
(4)全力以赴抓好太湖流域770家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到98年底,有768家完成或基本完成治理任务。其中通过竣工验收的651家,关停110家,7家调试,2 家停产治理。苏州、无锡、常州等市发布了无磷织物洗涤剂市场管理办法。
(5)我省积极向国家申请将淮河流域14项、太湖流域33项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纳入国家扩大内需计划之中,目前,我省已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4400万元,地方专项资金13980万元,银行贷款13500万元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6)1998年6月我省下达了长江流域408家重点企业必须于1999年6月30日前达标排放工作计划,至1998年底,41%企业基本完成治理任务。
三、噪声状况与污染控制
1998年度全省多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仍处于中等污染水平,生活噪声是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功能区噪声依然普遍超标,且居住、商业、工业区等超标率较去年有所上升;约38%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1.区域环境噪声
十三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52.8~59.0dB(A)之间,泰州、苏州、扬州和连云港四市处于轻污染级,其它各市均处于中等污染水平。
与1997年度相比,69.2%的城市污染有不同程度的减轻,表现较明显的有扬州、徐州、盐城三市。
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是生活噪声,占52.9%,其次为交通噪声,占20.1%,工业噪声占8.3%。
2.功能区噪声
各类功能区噪声普遍超标,其昼、夜噪声超标城市百分率见下表。
各类功能区昼、夜噪声超标城市百分率
|
功能区
超标城市百分率 |
0类 |
1类 |
2类 |
3类 |
4类 |
|
昼间(%) |
0 |
23.1 |
30.8 |
27.3 |
61.5 |
|
夜间(%) |
50.0 |
69.2 |
61.5 |
45.5 |
100.0 |
注:13市均对1、2、4类功能区进行了测定。 仅连云港、扬州两市作了0类功能区测定; 除无锡和宿迁两市外,其余11市进行了3类功能区测定;
3.道路交通噪声
十三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67.0-70.9dB(A)之间,全省均值69.3dB(A)。13市监测道路总长991300米,其中38100米的路段声级超过70dB(A),占监测总长的38.4%,表明我省约2/5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与1997年度相比,全省平均值下降了0.2dB(A),镇江、盐城两市污染明显减轻,但南京、淮阴两市污染加重较明显。
4.污染控制
(1)今年全省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主要以巩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强化环境噪声管理,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为工作重点。1998年,全省省辖市共建成噪声达标区830.1平方公里,比1997年增加了31.1%。
(2)在继续采用原有方法巩固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的同时,又下发了噪声达标区复查办法和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确保高考期间给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
(3)98年对城市区域道路机动车禁止鸣号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连云港新浦、海州两区和南京、苏州、南通三市区完成区域范围机动车禁止鸣号工作。
四、工业固体废物防治
1998年全省加大了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力度,在强化固废法制建设、开展固废交换和转移、加强重点固废企业污染治理、防止进口固废污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全省下达固废限期治理项目76个,今年固废指标统计范围的覆盖面较往年广,包含了非重点企业。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944.3万吨(其中危险废物107.2万吨);排放量为19.4万吨(其中危险废物0.27万吨);处置量为85.5万吨(其中危险废物2.36万吨);综合利用量达2259万吨(其中危险废物79.56万吨),全省固体废物的污染趋势得到遏制。但是,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依然严重,到1998年底,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贮存量达9869万吨,占地面积2571万平方米。固废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个别危险废物跨地区转移发生的污染事故在全国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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