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江苏是社会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之一,但又是人多地少、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的省份,在环境与发展方面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针对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的情况,全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放上重要位置,增强“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环境意识,大力推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997年,全省抓住经济结构调整的机遇,切实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实现淮河、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要手段,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全省环保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通过排污申报(年审)和清洁生产审计,掌握了污染源的动态信息,促使工业污染防治逐步转向总量控制、源头控制和全过程控制。1997年与1992年相比,在全省工业增加值达到3023亿元、五年平均递增16.7%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增加,部分地区还有所减少。省辖淮河流域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水质状况总体优于沿淮其他区域,太湖水源保护和苏南运河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一定进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成效明显,继张家港市被评为全国首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后,加快了环保模范城市、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示范镇建设,自然保护区已占全省总面积的4.75%。
一、空气状况与污染控制
1、废气排放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 8164 亿立方米,其中烟尘排放量6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33 万吨,粉尘排放量81万吨。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多的城市为苏州、徐州和南京市,分别为25.2万吨、18.9万吨和18.5万吨;全省烟尘排放量较多的城市为徐州、镇江和苏州市,分别为12.1万吨、8.4万吨和6.1万吨;全省粉尘排放量较多的为南京、镇江和徐州市,分别为20.8万吨、18.3万吨和13.4万吨。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多的行业为电力、非金属矿物制造和化工业,分别为71.6万吨、14.8万吨和13.6万吨;全省烟尘排放量较多的行业为电力和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分别为25.6万吨和13.8万吨;全省粉尘排放量较多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造和水泥制造业,分别为76.5万吨和70.1万吨。
2、空气环境质量
全省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煤烟型污染是我省空气污染的主要特征,主要污染物为降尘、总悬浮颗粒物,其次为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据十一个省辖市(泰州、宿迁两市暂未统计)市区空气环境例行监测结果显示:
二氧化硫年均值在0.016~0.059毫克/立方米之间,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与1996年相比,淮阴市基本持平,苏州、南通两市年日均值分别下降了22.0%和2.8%,其它各市均有所上升,其中盐城市升幅最大。
氮氧化物年均值在0.021~0.072毫克/立方米之间,其中徐州、常州和南京三市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与去年相比,苏州、镇江两市分别下降了22.9%和10.9%,其余九市均有所上升,上升的幅度在4.1%~31.2%之间。全省日均值超标率为3.2%。
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在0.198~0.399毫克/立方米之间,仅连云港市未超过标准。与1996年相比,淮阴、徐州、南通、扬州四市分别上升了16.9%、12.1%、9.0%和5.8%,其它七市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全省十一市单点最大日均值出现在淮阴市,超标6.97倍。全省日均值超标率达30.8%。
降尘年月均值在5.63~14.46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十一市均超标(在清洁对照点均值的基础上增加3吨/平方公里·月作为降尘量评价标准)。超标率为10.4%~58.3%之间,其中盐城市超标率最大。与1996年相比,淮阴、无锡、扬州、连云港、南通和徐州六市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它各市有所上升,其中苏州、镇江和南京三市升幅均超过30%。
酸雨1997年,全省十三个省辖城市(包括泰州、宿迁两市)酸雨(pH<5.6)平均发生率为21.6%,比1996年降低了8.2个百分点。无锡、南通、南京、常州和泰州五个市酸雨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降水pH最低值(3.52)和酸雨率最大值(45.8%)均出现在无锡市。宿迁市未出现酸雨。
3、污染控制
(1)1997年,全省治理工业废气污染投资1.4亿元,安排治理废气项目234个,完成治理废气项目245个,新增设计废气处理能力302万标立米/时。全省废气处理率89.2%;燃料燃烧中废气消烟除尘率92.0%;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81.1%;工业烟尘去除量832万吨,烟尘去除率93%;工业粉尘回收量163万吨,粉尘回收率66.9%。
(2)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产生新污染源。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控制了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对现有大气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企业制定达标计划,并监督企业实施。重点污染源推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实施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
(3)烟尘控制区建设得到巩固和扩大。全省已建成的烟控区总面积达到1214.29平方公里,比1996年增加了35.1平方公里。全省十一个省辖城市全部建成烟控区(泰州、宿迁两市暂未统计),县(市)城区烟控制区建设基本完成,集镇烟控区建设进一步加快。
二、水质状况与污染控制
1、废水排放
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22亿吨,与1996年持平,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14.3亿吨。在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63.3万吨,石油类4467吨,挥发酚415吨,氰化物97吨,砷及其化合物133吨,重金属(包括汞、镉、铅、铬)85吨。
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多的城市为南京、苏州和无锡市,分别为6.8亿吨、3.4亿吨和2.7亿吨;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多的城市为徐州、泰州和苏州市,分别为15.2万吨、7.9万吨和6.5万吨。
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多的行业为化工、黑色金属和电力业,分别为7.6亿吨、3.1亿吨和2.6亿吨;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多的行业为造纸、化工和食品业,分别为21.4万吨、12.6万吨和9.5万吨。
2、水环境质量
(1)城市饮用水源
以长江为供水水源的南京、常州、南通和镇江等市以及以廖家沟为水源地的扬州市水质相对较好。常州等市的部分水源为深层地下水,水质明显优于地面水源,所有项目均未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太湖和阳澄湖为无锡和苏州两市的重要水源,近年来水质污染有所加剧。以京杭大运河作为取水源的徐州、宿迁两市以及无锡、常州部分供水水源,水质污染由重到轻依次为徐州解台闸取水口、蔺家坝取水口、无锡七一水厂、常州河水厂和宿迁闸取水口,其中徐州段水质较差,不宜再作为长期的饮用水源。蔷薇河是连云港唯一的饮用水源,由于受上游地区的排污影响,水质极不稳定。淮阴废黄河、盐城新洋港、泰州南官河和东城河以及常熟尚湖水厂等水源水质差于太湖和阳澄湖,但好于京杭大运河取水水源。与1996年相比,我省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卫生指标总体变化不大。
(2)长江
1997年,长江江苏段10个例行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镇江外江水质较好,其次是南通段,均符合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类标准;污染较为严重的是镇江内江,为IV类水;南京段石油类污染严重,其余项目均符合II类标准。与1996年相比,长江南京段石油类污染仍在加重,3个监测断面平均值上升幅度达79.8%;南通段和镇江内江水质有所好转,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幅度分别为11.6%和17.7%;镇江外江水质基本与上年持平。
(3)淮河水系
我省处于淮河下游,水质受上游来水影响较大。与1996年相比,对14条河流21个可比断面进行统计,我省淮河流域80%的断面水质有不同程度的好转,总体水质以IV类为主,其中京杭大运河马陵翻水站、通扬运河西楹桥、新濉河大屈、沿河李集桥和苏北灌溉总渠渠北闸等断面,综合污染指数降幅均达60%左右。淮河干流盱眙段总体水质有所好转,入境断面大柳巷和控制断面淮河大桥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幅度平均达44.5%。影响我省淮河流域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非离子氨、高锰酸盐指数和挥发酚,其污染分担率分别为70.0%、13.9%、8.9%和7.1%。
(4)京杭大运河
京杭大运河是贯穿我省南北的主要水道,沿途流经8个省辖市。 8个城市段污染由重到轻依次为:镇江段、无锡段、徐州段、苏州段、常州段、扬州段、淮阴段和宿迁段。运河苏南段总体污染程度重于苏北段,主要污染项目为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和挥发酚,呈有机污染特征。宿迁段和淮阴段水质相对较好,基本满足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IV类标准。与1996年相比,徐州、常州、无锡和苏州段水质较上年有所好转,其中常州段较为明显;镇江段受清淤施工影响,河道水质差于往年;扬州、淮阴段污染略有加重,扬州段挥发酚污染明显重于上年。
(5)主要湖泊 1997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总磷、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仍为我省湖泊的主要污染因子,太湖、洪泽湖、阳澄湖、鬲湖和骆马湖等主要湖泊富营养化严重。五个主要湖泊中,鬲湖水质相对较好,基本符合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类标准,其余均为类,其中阳澄湖污染最为严重,其次是洪泽湖、太湖和骆马湖。
太湖总体水质为类,湖心区水质好于湖岸区。湖岸区污染及富营养化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西岸宜兴、武进片区、东岸无锡片区、东岸苏州片区和西岸浙江湖州长兴片区。西部及北部的入湖河流污染严重是导致太湖水质恶化的主要因素,尤以武进港、直湖港、梁溪河和漕桥河污染最为严重,入湖断面受总磷污染影响,水质已劣于类标准。
与1996年相比,阳澄湖、洪泽湖和太湖水质有不同程度好转,其中阳澄湖表现明显。骆马湖与鬲湖水质较上年有所下降。从富营养化程度看,阳澄湖、太湖和鬲湖富营养化程度稍有减轻,总磷浓度降幅较大,分别为43.4%、25.0%和40.6%。洪泽湖和骆马湖总磷浓度变化不大,而总氮变化幅度较大,前者上升了70.8%,后者下降了26.2%。
(6)城市河流
我省城市河流有机污染十分严重,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等大多超过《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V类标准,不少河流非离子氨污染也较严重。在参加统计的12条主要城市河流中,劣于V类河流占75%。扬州古运河、无锡锡澄运河和锡北运河水质相对较好,前两者符合IV类标准,后者满足V类标准。与1996年相比,常州城河、关河、苏州内城河、南京内秦淮河等7条河流水质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南京外秦淮河、金川河及南通濠河等污染仍在加重。
(7)黄海海域
全省大陆海岸线长954公里,海涂面积0.51万平方公里,水深15米以内浅海面积2.44万平方公里。随着陆源污染物排放量的加大,我省近岸海域及入海河口污染呈加重趋势。1997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大多入海河口水质处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类或类,其中,连云港排淡河口、大浦河口有机污染较为严重,南通大洋港、小洋口氨氮污染比较突出。我省近岸海域开展水质监测的连云港海区水质以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82)》二类(适用于海水浴场及风景游览区)和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等)海水为主。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无机磷、无机氮和化学耗氧量。另外,我省近海养殖产生的养殖废水和沿海滩涂农业开发排放的化肥、农药等污染物,所带来的海洋环境问题也日趋严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3、污染控制
(1)1997年,全省治理工业废水污染投资6.15亿元,安排治理废水项目399个,完成治理废水项目433个,新增设计废水处理能力129万吨/日,全省废水处理量16.6亿吨,废水处理率达76.1%,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65.1%。
(2)加强流域治理,大规模整治淮河、太湖流域水环境。截止1997年底,我省淮河流域列入国家治理重点的385家工业企业中,已有92%的企业实现了达标排放,其中230家经验收达标,35家破产、转产或关闭,88家按规定进行治污设备调试,其余32家被依法责令停产治理。太湖流域列入国家重点治理计划的770家企业,已有31%完成了治理任务。
(3)加快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全省十三个省辖市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7座,日处理废水能力101万吨。去年,淮河流域建成了徐州、淮阴、扬州等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形成日处理废水能力16万吨。如徐州市投资1.5亿元,建成奎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废水10万吨,对改善奎河下游水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4)解决了一批受客水严重污染地区群众的饮水问题。近年来,我省在国家的支持下,共投入3800余万元资金,在徐州、连云港、淮阴等地打深井138眼,在盱眙县建成日供水5万吨自来水厂一座,共解决30多万人的饮水困难;还投入3500余万元建成了连云港蔷薇河送清水第一期工程,初步改善了连云港市100多万人的饮用水源水质。
(5)湖泊环境采取治理污染源和修复湖泊生态工程并举措施。沿湖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废水和沿湖宾馆、饭店污水实行达标排放,推广无磷洗涤剂,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湖面污染源(含网箱养鱼、旅游、航运等)治理计划等综合措施,控制湖泊水污染恶化趋势。
(6)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的宏观管理,完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调整沿海地区产业结构,控制入海河流带入海域的陆源污染物,控制岸边工程排放的污染物,控制海域生产活动和突发性灾害产生的污染物。
三、噪声状况与污染控制
1、区域环境噪声
1997年,全省十一个省辖市(泰州、宿迁两市暂未统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4~58.9分贝,其中苏州市处于轻污染级,其它十市均处于中等污染水平(55~60分贝),总体污染程度年际间变化不大。与1996年相比,连云港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基本持平,常州、南通、扬州、苏州和盐城五市略有下降,其它各市均有所上升,其中无锡、淮阴两市升幅分别为1.2分贝、0.8分贝。
2、功能区噪声
一类(居住)区域:常州、淮阴和连云港三市昼间噪声超过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常州、连云港、淮阴、苏州和南京五市夜间噪声超标。
二类(混合)区域:徐州、连云港和南京三市昼夜噪声全部超标,其它各市均达到标准要求。
三类(工业)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仅淮阴一市昼间噪声超标,淮阴、扬州两市夜间噪声超标,其余城市均能达到标准要求。
四类(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声环境污染较重。无锡、南通、徐州、扬州、南京五市昼间噪声超标,全省十一个省辖市夜间噪声全部超标。
3、道路交通噪声
近几年,我省机动车辆每年以8~10%的速度递增。1997年,全省机动车(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保有量已达到323万多辆。全省十一个省辖城市道路平均车流量达1030辆/小时,较1996年增长了10.6%,交通干道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路段长度加权)为67.3~71.0分贝之间,各省辖市市区的平均值为69.7分贝,其中常州、盐城、扬州、无锡四市超过70分贝。与去年相比,盐城、扬州、徐州三市分别上升了1.6分贝、0.5分贝和0.1分贝,其余各市均有所下降,降幅在0.1~3.6分贝之间,其中南通市降幅最大。
3、污染控制
(1)继续加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1997年,全省省辖市(不含宿迁市)及常熟市市区共建成噪声达标区571.94平方公里,比1996年增加了28%,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噪声达标区面积比城市建成区面积)为75.89%。
(2)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监督管理,禁止使用高噪声的空气锤打桩方式,推广应用混凝土灌注桩和静压桩等低噪声设备,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3)加强机动车辆噪声管理,强制更新不达标的汽车喇叭,增设禁鸣路段,积极推行城区全区域交通道路禁鸣管理。
四、工业固体废物防治
全省加大了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力度,在强化固废法制建设、开展固废交换和转移、加强重点固废企业污染治理、防止进口固废污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年递增11%的基础上,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下降了1.2%,为2856.9万吨(其中危险废物132.5万吨);排放量下降14.22%,为15.26万吨;处置量与上年持平,为126.82万吨(其中危险废物19.76万吨);而综合利用量比上年增长6.7%,达2381.84万吨(其中危险废物112.22万吨),全省固体废物的污染趋势得到遏制。但是,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依然严重,1997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贮存量达8635.88万吨,占地面积2489.24万平方米。固废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个别危险废物跨地区转移发生的污染事故在全国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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