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良好,全省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与2004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13个省辖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低于70分贝标准值,全省有16%的路段噪声超标。
1、区域环境噪声
2005年,全省13个省辖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53.9-55.8分贝之间。无锡、宿迁、南通、淮安、盐城和徐州6市平均等效声级超过55分贝。
与2004年同期相比,全省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状况基本持平。镇江、淮安、南京和泰州等市平均等效声级有所下降。
2、道路交通噪声
全省13个省辖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2.6-69.4分贝之间,均低于70分贝的标准值。全省共监测道路总长1264.2千米,其中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为202.4千米,占监测道路总长的16%。
与2004年同期相比,全省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状况略有减轻。宿迁、盐城、淮安、泰州、镇江等9市平均等效声级较去年有所下降,其中宿迁市由于外环路建成并投入使用,从市区分流了部分车辆,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较去年下降了4.6分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