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良好,全省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13个省辖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低于70分贝标准值,全省有18%的路段噪声超标。
1、区域环境噪声
2004年,全省13个省辖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50.3-58.8分贝之间。淮安、镇江、苏州、南通、宿迁、徐州、无锡和盐城8市平均等效声级超过55分贝。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状况基本持平。泰州、无锡和徐州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有所下降,宿迁、镇江、苏州和淮安等市平均等效声级有所上升。
2、道路交通噪声
全省13个省辖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4.9-69.3分贝之间,均低于70分贝的标准值。全省共监测道路总长1253千米,其中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为229千米,占监测道路总长的18%。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状况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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