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良好,全省区域环境噪声污染较去年同期有所减轻;13个省辖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低于70分贝标准值,全省有18%的路段噪声超标。
1、区域环境噪声
2003年,全省13个省辖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52.9-57.4分贝之间。淮安、无锡、徐州、盐城和南通5市平均等效声级超过55分贝,属轻度污染。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有所减轻,除淮安和苏州2市外,其它11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有所下降。
2、道路交通噪声
全省13个省辖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4.3-68.9分贝之间,均低于70分贝的标准值。全省共监测道路总长1253千米,其中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为227千米,占监测道路总长的18%。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状况有所减轻,超过70分贝的路段比例约降低了10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