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半数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良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总体控制在70分贝以下,但仍有27%的路段噪声超标。
2002年,全省11个省辖市(盐城、扬州两市暂未测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53.8~58.8分贝之间,无锡、南通、徐州、淮安和宿迁5市平均等效声级超过55分贝;其它6个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
与2001年相比,全省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略有加重。
除无锡、盐城和扬州3市外,其它10个省辖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5.0~69.6分贝之间,均低于70分贝的标准值。全省共监测道路总长916千米,其中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为246千米,占监测道路总长的27%。
与2001年相比,全省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状况有所减轻,超过70分贝的路段比例降低了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