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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 讲话
发布时间:200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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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蕊芳
2005.6.16
 
同志们:
  我们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今年时间已经过去半年了,由于上半年几项大的、新的工作任务比较集中,党员先进性教育、省委巡视组对环保系统的巡视等等,大家都很忙。以往上半年我们都会分片开座谈会或组织大家有专题的开展些对口检查等活动,今年都没来得及搞,所以对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不很了然。这次请大家来半年一叙,主要议题有两个:一是专题研究一下如何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问题;二是研究一下在环保专项整治活动中如何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的问题。
  这次会议安排一天半的时间,对这两个专题说说我们的思路和要求,只是一个框架式的、提纲式的初步设想,提出来供大家结合环保系统的实际和你们的经验来讨论、补充和完善,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我们将在短期内分别形成两个行动方案,作为我们今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共同努力实施的文本。其实,有些工作大家也都在做,有的甚至有声有色,但由于时间关系,这次会议就不安排大家作一般的工作交流了。大家想说的话,放到明天的讨论中说。
  这次会议放到这里来开,是想让大家有机会考察一下这里的生态状况。这里是太湖源头之一,大家可以看到太湖水在源头是如何清澈,但当干干净净的涓涓小溪汇流成河,流向太湖的过程中被污染成什么样子,就会感到坐不住,这也是增强我们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的最直接的教育。说到底,人清才能水清。如果人不被污染,水总是会清的。这里的大环境不错,青山绿水,但小环境接待条件有限,可能会给大家在食宿方面带来不便,也请大家见谅。
 
  下面,我们直奔主题,讲第一个问题,关于惩防体系。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下发以来,省环保厅党组十分重视,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专题学习讨论。那么,全省环保系统如何结合行业特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构建惩防体系?在三月下旬召开的全省环保局长会议上,我就前几年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作了客观分析,我认为,对照《实施纲要》,我们要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出实招,求实效。教育要有实效,必须解决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制度要管用,必须解决从源头上控制和深度延伸的问题;监督要有力,必须解决监督不到位和监督乏力的问题。为此,结合环保行业工作特点,我们提出了“三管齐下实施‘333工程’,齐抓共管构建惩防体系”的工作思路。即教育抓“三律”(自律、纪律、法律),制度抓“三头”(抓龙头、抓源头、抓人头),监督抓“三力”(提高监督的能力、威力、合力)。
 
  结合江苏环保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333工程”主要是通过以下几方面的具体措施来实施:
  1、教育是基础,基础抓“三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思想基础。要通过有效的思想教育活动,构筑起“思想道德防线”,让人“不想腐败”。继续深入开展以职业道德教育为主的自律教育,解决党员干部职业道德和岗位自律问题;开展以党纪政纪和廉政规定为主要内容的纪律教育,解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问题;以环保法律法规教育为主的法律教育,解决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问题。从而筑牢反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纪律防线和法律防线,做到“三律”教育常抓常新有实效。
  2、制度是保证,保证抓“三头”。建立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防范机制,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通过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堵塞各种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一是抓龙头。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各负其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纪检组织协调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廉政机制和严格的考核责任追究体系,真正使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抓源头。以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为抓“源头”的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要求溶入整个环保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和所有的管理制度相配套。并用实验室验证的理念和方法,形成严格“准入和发现苗头及时纠正的源头控制机制;同时特别要注意衔接和交界部位 防止出现制度空白和软档。三是抓人头。抓住廉洁自律工作、信访和行政监察发现的不良倾向以及群众反映,把科以上干部作为廉洁自律的重点,不断深化廉政承诺制度,完善廉政档案,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制度、述廉评廉制度、重点岗位轮岗制度。重视和提高民主评议质量,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确立从严治政的理念。
  3、监督是关键,关键抓“三力”。没有监督的权力最容易滋生腐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不敢腐败”的环境。一是提高监督的能力。贯彻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总体思路,加强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监督的主要形式是通过广泛参与各项环保主要业务活动和中心工作来实现,充分利用列席会议、定期座谈、个别走访、日常巡视、扩大公开、组织测评、专项检查等各种方法,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局面。二是提高监督的威力。环保系统有其鲜明的行业特点,我们的监督工作必须紧密结合这些特点,采取盯住薄弱环节监督;结合中心工作深入监督;深化政务公开,置于阳光下监督;创造良好氛围,倡导人性化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威力。三是提高监督的合力。充分利用和整合人大、政协、社会团体、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方面的力量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实施“333工程”,我们是有基础的,而且我们也完全有条件把它做好。“333工程”是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的延伸和深化。教育抓三律、制度抓三头已经在全系统叫响并形成共识,这几年我们也是这样做过来的。监督乏力和不到位的问题也带有普遍性。我们只要把这“三个三”与环保的实际结合紧密,针对性强,特色明显,坚持数年,必有好处。
  就目前来说,要在全系统“三管齐下实施‘333工程’,齐抓共管构筑惩防体系”,首先我们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的《实施纲要》,掌握其精神实质;对省厅提出的“333工程”内容和实质消化和吸收,并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创造性地去实施。我们为了大家便于了解,将“333工程”地大致内容和工作要求搞了个简表,供大家参考。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全系统都知晓,成为大家的共同行动。
  在全省环保系统实施党风廉政建设“333工程”,既是深入贯彻学习《实施纲要》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的根本举措。因此,我们全系统要积极行动起来,一定要齐心协力把这项工程做出特色,做出水平。
  第二个问题,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对这个问题,我先讲总体要求,然后请泰州市、镇江市今天作个重点发言,说说他们已经做的工作和下一步的打算。我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启发。各市都有些特色亮点,明天讨论中大家可以一并介绍。
  这几年,国家六部位连续在7、8、9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已经第四个年头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一些地方在发展经济时急功近利无视环境影响,乱拉乱上污染项目;一些不法企业主利欲熏心,偷排偷放超标污染物;一些行政主管和执法部门,失职渎职,有人甚至充当保护伞等等,这些现象屡见不鲜,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专项整治年年搞,今年应该有些新道道。应该用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更明显的成果来取信于群众和社会。那么,在专项行动中,我们从纪检监察的角度如何定好位,出好力,见实效呢?
  一、要更加重视增强搞好专项整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问题十分重视,特别对群众深受污染之害十分关切。在今年年初中常委听取中纪委关于五次全会的汇报时就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在三月份两会期间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都强调,要严肃处理环境违法案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4月26日,中纪委吴官正书记和曾培炎副总理到国家环保总局调研时,一再强调,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维护环境权益的长效机制。曾培炎副总理要求大家要充分认识环境执法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他严肃指出,长江三角洲和淮河一带有些地方已是有水皆污。环境监管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要求环保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今年中纪委五次全会就查处重点违法排污企业作了部署,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也作了安排。5月份,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企业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6月10日,国家六部委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接着,省政府通过电视会议对全省的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史厅长、省纪委谢秀兰书记、何权副省长讲了话。省纪委、省监察厅对专项行动非常重视,把其纳入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作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的重点。省纪委监察厅的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年以来已多次过问和督促,主动协调有关方面重视环保专项行动,并提供机会让我们到全省纠风工作会议上、执法工作会议上去作专题发言,进行宣传发动。所有这些,都给我们环保系统带来乘势而上的机遇,同时也给我们在环保系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提出更高的要求。对此,我们一定要有足够的认识,要以十分积极的姿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负责任地做好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在这一重点工作的平台上发挥我们的优势和工作威力。
  二、围绕重点、热点、难点,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抓出实效。
  对环保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具体要求上级都讲的很清楚了,泰州和镇江的做法也对大家很有启发,各地也都有一些好的思路和措施。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我们不能代替环境监察的作用,我们的关键在于定好位、出实招、见实效。
  一是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行动方案。二是要有正确的切入角度和定位。三是要抓几个典型案例打出威风。要围绕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市、县、区分别梳理出群众反映大、违法事实清楚、有一定后果的违法排污企业,抓几个典型一查到底,在严肃查处和追究责任上有所突破。
  前天史厅长专门就几个重点交办了任务,常州的藻江河、漕桥河、吴江的王江泾断面(牵涉到盛泽的印染问题)、涟水的化工企业严重污染环境致癌致畸等全国人大、政协有关委员会督办,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上有反映领导有批示要报结果的、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意见大的问题进行重点查处,一定要有个说法和交待。
  各地都有一批这样的典型,千万不能等闲视之。省里要查的一些重点案件,有的要请市局纪检监察方面参加,有的是要大家配合和支持的,大家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希望能协同作战。
  三、积极探索加强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
  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紧紧依靠省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利用他们对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作用,调动方方面面包括工商等6部委的积极性,为环保创造良好的执纪执法环境。
  二要建立重点案件移送制度。环保系统是环境保护统一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我们没有直接去处理和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的党政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这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要依靠当地纪委监察局甚至司法部门。对重点案件的移送一定要本着严肃认真、负责任的态度。环保部门内部要有一个规范的程序:提出移送的案子要件要清楚,事实根据、处理依据都要很明确,而且要由环境监察提供违法排污的事实、后果和处理建议;要有内部会审的制度,经环境监察、法规和纪检会审,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移送。移送到纪检监察机关后他们也有办理程序和反馈机制,包括时限要求。这样形成一整套快捷、有效的案件移送、处理机制,为环保依法行政提供纪律保证。
  三是要有案件通报和督办机制。环保部门内部要有流畅的互通机制,项目审批、环境监察行政处罚以及相关处、科室之间要经常通气,交流情报和信息,共同研究各自如何利用职能互补互助,共同加大管理和监督的力度。总之,只要我们想到了、做到了、尽心尽职了,我相信,江苏环保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也就发挥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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