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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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333”工程,构建具有江苏环保特点的反腐惩防体系
发布时间:200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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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史振华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颁布后,江苏环保系统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专题学习,广泛组织讨论。大家重点反思了近几年江苏环保系统建设反腐惩防体系的一些问题,普遍感到,我们廉政教育的系统性还不够,廉政文化的“磁场”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我们的廉政制度建设有衔接和配套上的薄弱点,一些很好的制度没有落实到位;我们的监督手段刚性不足,一些监督主体的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基与此共识,厅党组坚持本系统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和有益做法,切实把握江苏环保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凝聚全省环保部门的智慧,有所针对地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纲要》,实施“333”工程的具体意见。即在廉政教育上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推进法律、纪律、自律并重的“三律”教育。在廉政制度建设上强调抓“三头”,抓“龙头”,全面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源头”,建立和完善对关键部位和主要环节实施有效制约的制度;抓“人头”,进一步完善对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廉洁自律情况实施有效监督的制度。在廉政监督上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监督的能力、监督的效力和监督的合力。同时把实施“333”工程与污染物排放总量“说得清”工程、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同列为江苏环保系统“十一五”三大基础建设工程之一,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制订了百分考核办法,上下齐心抓落实。  

  一、紧扣“三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反腐倡廉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宣传教育,都是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三律”教育经过连续5年的实践,已经成为江苏环保系统各级领导认可、干部职工接受的教育活动,我们要求全系统把它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并更加注重把握重点,运用典型,创造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法律教育主要抓好环保法律和廉政法规的学习,并与落实国家的普法教育计划紧密结合;纪律教育主要抓好《党章》以及各项党纪条规的学习,重点围绕落实总局“六条禁令”和江苏环保人员“十条纪律”展开;自律教育主要抓好环保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并与党的优良传统、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充分结合起来。同时,坚持每年制定“三律”教育计划,有所侧重,系统推进。  
  二是用好典型。继续在全系统开展“争当勤政廉政好干部”活动,把那些甘于奉献、埋头苦干、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推到前台,使廉洁的干部受人尊敬,并通过巡回报告、演讲等形式,宣讲他们的事迹,用于启迪、教育和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反面教育也是一副“清醒剂”。我们正在把近年来,环保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例汇编成册,认真开展案例剖析活动,促使干部职工自警、自律,加强自我约束。 
  三是营造环境。在运用典型教育的同时,我们广泛开展“一把手”讲廉评廉、廉文荐读、撰写廉言警句、发送廉政短信、举办廉政论坛、廉政歌曲大家唱等多种形式教育活动,大力推动环保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廉政文化长期的“浸润”作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烈氛围和环境,使腐败滋生的土壤失去“养份”。在这其中,我们尤其强调发挥“一把手”在廉政教育中作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的“一把手”定期讲廉评廉,走进干部职工中,用自己的所思、所想、所为去提高教育的感染力、说服力和影响力,发挥示范导向作用。
 
  二、突出“三抓”,切实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 

  依靠制度来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是我党反腐斗争的一条基本经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本着严密、管用的原则,注重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防范重点环节的腐败问题、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来设计和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 
  一是抓“龙头”,重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和考核。首先,坚持厅长与副厅长,副厅长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具体人头,做到责任层次分明,任务具体清晰,要求客观明了,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工作人人有责、层层把关的齐抓共管机制。在这中间,我们突出强化各级行政领导业务、廉政两手抓的“一岗双责”意识。比如,我厅各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都是由各分管副厅长亲自帮助修改,一一审核把关的。其次,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完善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并重的“双考”机制,并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收入干部的廉政档案。 
  二是抓“源头”,重点把好7个关键部位的廉政制度关。我们将抓住环境监察、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管理、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科技项目管理,建设项目审批、环评技术评估等7个环保部门易发腐败问题的关键部位,制订专门的廉政制度,或将廉政要求寓于有关的管理制度中,发挥制度反腐的作用。如在行政处罚这个管理环节中,我们大力推行行政处罚集中会审或联办制,减少个人的自由裁量权;为了防止挪用侵占排污费的现象,我们制定了《江苏省排污费征收管理稽查办法》,及时了解基层环保部门排污量核定、排污费入库以及票据管理等情况,堵住征收管理中一些漏洞。同时,我们深化政务公开制度,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全省环保系统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制订完善环保部门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的原则,把政务公开的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使政务公开成为环保部门日常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让环保部门的行政行为在“阳光”下进行。 
  三是抓“人头”,重点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制度。我们将不断完善和落实述职述廉、廉政承诺、廉政档案、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重点岗位轮岗、廉政和诫勉谈话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今年,厅领导班子及成员带头向厅系统处以上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向大家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接受大家的评议。同时,我们还将与纪检组一道,对厅系统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坚持每年对所有中层以上干部逐个进行廉政谈话,做到提醒在前、教育在先。 

  三、提高“三力”,增强廉政监督的实际效果 

  廉政监督要想取得实效,监督的手段必须要硬,监督的层面必须要广,监督的机构和队伍必须要强。所以,我们着眼提高“三力”,来保证我们的各项监督更加富有实效。 
  一是采取有效的监督手段,提高监督的威力。我们支持纪检组和有关部门,采取列席会议、定期座谈、个别走访、日常巡视、组织测评、专项检查等各种手段加强监督,并对一些监督的形式大胆进行尝试。比如,厅纪检组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向200多家企业和单位发放了调查表,通过服务和管理对象,直接了解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环评技术评估部门的廉政情况。再如,我们在配合江苏省委巡视组对我厅开展巡视工作的同时,也借鉴了巡视组的一些工作方法,由厅纪检组牵头,组织若干个调查和巡视小组,采取座谈交流、走访企业、实地查看等方法,对厅系统有关单位以及基层环保部门的党风、行风建设情况,尤其是执行江苏环保人员十条纪律和环境监察人员“七不准”的情况,开展调查和巡视活动,与各地、各部门一起及时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鼓励并主动创造条件,请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参与到环保中心工作中来。这些年来,我们坚持全省环保局长和纪检组长会议一起开,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请纪检监察干部了解环保工作的全局,了解环保部门在做什么,工作的重点是什么,以便他们更好地、更加有效地实施监督。 
  二是着力发挥各级监督主体的作用,提高监督的合力。在做好组织和党内监督工作的同时,我们努力加强群众监督,坚持每月在厅系统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广开言路,为群众提意见、谈想法提供畅所欲言的便捷渠道;努力加强社会监督,聘请78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环保行风监督员,并制订了行风监督员管理办法,举办行风监督员培训班,定期进行走访。今年春节刚过,厅纪检组就分别走访了13个省辖市的行风监督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利用行风评议、调研视察以及办理建议提案等各种机会,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给我们提意见,并监督我们的整改。 
  三是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监督的能力。去年,省纪委、监察厅将我厅作为全省首批两个试点单位之一,对派驻机构实施了统一管理。我们抓住机遇,配套制订了厅党组与纪检组的工作通报、情况沟通等七项制度,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着重从工作机制和制度上,保证纪检组发挥自身优势,集中精力履行监督职能,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把寻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作为促进环保中心工作的重要手段。比如,去年出台的《江苏省环境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办法》就是由省监察厅帮助我们牵头,协调工商、司法等9部门联合出台的。同时,厅党组还在机关党委增设一个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副书记,增加人员,配强力量,加强廉政建设的机构队伍建设,为全厅的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目前,江苏环保系统构建反腐惩防体系的“333”工程才刚刚起步,对一些工作的设想和措施,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完善和落实。我们将认真学习兄弟省份的有关经验,推动江苏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实效。(该文为2006年4月份史振华厅长在国家总局局长暨纪检组长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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