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省环委会【2011】35号文件精神,省环保厅、发改委、监察厅、电监办等八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省环保专项行动及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12月12日——16日,苏北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承担了第四组对淮安、盐城的督查。第四检查组由省电监办副专员郑逸萌带队,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应急中心派员参加。
这次检查共分4个方面内容,一是《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11】46号)中提出的19个突出环境问题,包括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和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关于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排除情况通报》中提到的问题;三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铅蓄电池企业和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整治情况。
考核组听取了两市政府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抽查了部分企业整治现场,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结合前期苏北环保督查中心现场逐一核查情况和今年环保部统一部署的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省级督查的情况,向地方政府作了通报。
12月5日——9日,苏北中心还派员参加了第五组对徐州、宿迁市的省级督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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