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工作部署,12月30日,苏北环保督查中心组成两个督查小组,分赴苏北五市,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抽查、抽测。
督查组先后查看了淮阴区、沭阳县、新沂市、邳州市、响水县和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仔细检查了每个污水处理厂治污设施运行和达标情况,污泥产生、贮存、处置情况,中控室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进出水量、水质及在线监控装置运行情况,并现场采样进行监测比对,同时还查阅相关运行记录和台帐。督查组针对个别污水处理厂局部设施损坏、污泥处置不规范、中控室监控项目缺少、数据保存时间较短等问题,现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提高了运行效果。
本次督查是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487号)要求,为巩固污染减排和淮河流域治污成果,旨在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确保达标排放,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而开展的专项督查行动。按照省厅要求,苏北环保督查中心每旬要对苏北五市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抽查、抽测不少于10%,此项工作将长期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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