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苏北地区秸秆禁烧工作,切实维护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省环保厅工作方案要求,苏北环保督查中心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确保不因秸秆下河引起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1、建立值班巡查制度。中心从10月20日起设立值班电话,安排24小时值班,成立2个巡查组和1个应急组,巡查小组配备专门车辆,分别负责京沪高速、宁连高速等高速公路巡查及辖区内出现的大面积着火点巡查处置工作。2、强化现场督查整改。每天组织巡查组上路巡查,对发现的大面积秸秆焚烧或抛河行为,做好记录,妥善处理,并做好跟踪督查工作。3、注重上下协调配合。认真执行省厅的统一调度,对交办的问题迅速赶赴现场,查清事实,按时回复;加强与地方环保部门的协调,及时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推动苏北地区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圆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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