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苏北环保督查中心会同淮安市环保局,对洪泽县两家重点化工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并就督查情况向洪泽县政府进行了反馈。
2月下旬,淮安市发生水色异常事件,苏北环保督查中心配合华东督查中心进行了现场处置,在污染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洪泽县化工企业临湖而居,对洪泽湖及下游饮用水安全存在污染隐患。洪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对全县化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并邀请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对该县重点化工企业进行解剖。苏北督查中心多次到洪泽县对重点化工企业和重点污染源进行督查。
23日下午,苏北督查中心就对该县重点化工企业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了现场查看,向洪泽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了督查意见。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还就做好化工企业整治、保障洪泽湖饮用水安全向洪泽县政府负责同志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对敏感区域的环境污染隐患要常抓不懈,千万不能心存侥幸;二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化解水环境污染隐患的长效机制;三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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