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苏北环保督查中心紧紧围绕全省环保大会提出的“三个确保、一个改善”目标和全省环保中心工作,积极开拓督查思路、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督查效率,恪尽职守、廉洁从政,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重点,全面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及省厅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围绕省厅50项重点任务,按照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苏北实际,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年共出动1673人次,检查企业1355家,对276家企业提出督查意见,交办地方环保部门案件38件,要求实施行政处罚32件,全年共完成督查报告65份、调研报告8份。
1、以淮河治污督查、污水处理厂旬查为重点,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
苏北地处淮河下游,河网密布,水系复杂,淮河水污染防治项目占全省总数的81.2%,重点水污染治理工程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对保障整个苏北地区的水环境质量、确保淮河治污工作在沿淮四省领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以淮河治污督查和污水处理厂旬查为抓手,一年来,先后对111项重点治污工程、49项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工程及2个省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等进行了五次全面督查,并于11月对完成较慢的地区进行了专项督查,有力的推动了重点治污工程的建设。同时,狠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旬查,对苏北地区60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按旬开展抽查,全年共检查污水处理厂286厂次。根据环保部全 国重 点 断 面 水 质 自 动 监 测 周 报,奎河黄桥、沛沿河李集桥两个省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2010年11月江苏省水环境质量状况显示,苏北地区8个城市重点水域断面、11个南水北调东线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以减排督查为载体,促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010年是“十一五”总量减排的收官之年,为推动苏北五市总量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我们将减排督查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每个月都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不同方式,以推进工程进度为突破点,狠抓重点减排项目的现场督查,每个月抽查重点减排工程12家以上,全年共检查企业165厂次,对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督促整改,加快进度,按期建成,对已建成的项目抓好检查,确保正常运行,确保减排实效。12月底,为顺利迎接国家减排核查,我们还对苏北地区减排迎检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共抽查重点减排项目17个,并结合减排项目的分布,检查了宁连高速、盐徐高速等高速公路,部分国道、省道及减排项目周边等敏感区域的大气、水环境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交办。
3、以危险废物处置督查为突破口,大力消除重点环境隐患
为消除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根据“关口前移,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的要求,对苏北地区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检查化工园区8家,抽查企业32家,检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3家、生活垃圾填埋场3家,对重点企业的危废存放、台账管理、移交联单和应急预案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依靠科技、循环使用,加强宣传、长效管理”的4条建议,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省厅。厅领导在中心的报告上作出了重要批示,省厅也组织开展了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互查活动,中心根据安排,完成了对宿迁、徐州两市的现场检查,并于8月24日对徐鸣副省长批示的工业危险废物违法处置审计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提出了督查要求。
4、以重点信访件和媒体关注为切入点,切实解决长期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
当前,苏北地区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加速期,环境压力大,环境信访问题突出,已成为百姓利益诉求的热点,新闻媒体报道的焦点。我们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环境信访案件处置的标准,突出长期久拖不决、媒体报道信访件的查处,扎实提高环境信访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着重加大后督查力度,每一起信访案件都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对10件较突出的信访件进行了一次集中后督查,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2010年,中心共处理重点信访案件38件,其中国家环保部、省人大、省政府批转5件,一批反应强烈、反复投诉、影响面大的信访件得到了有效解决。
5、以沿江沿河督查为契机,及时排查突出环境问题
在2009年对新沂河、苏北灌溉总渠专项执法检查的成果上,进一步加强对苏北地区重要入海河流的督查力度。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对徐州、淮安、宿迁3市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了建设项目管理、工业园区和化工石化企业达标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等6个方面的工作,并抽查了10个县(市、区)20个点源,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12月份,对苏北五市的环保工作形势和存在问题进行了一次认真排查,列出22家违法问题突出的园区和企业上报省厅,为省厅筹划“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6、以秸秆禁烧、“三同时”督查为抓手,完善环保政务督查机制
秸秆禁烧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作,要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离不开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中,也有房屋拆迁、卫生防护距离等涉及到政府投入,我们以秸秆禁烧为重要抓手,以“三同时”督查为关口,不断完善环保政务督查机制。一是秸秆禁烧巡查。强化事前督查,在洪泽县召开了苏北地区秸秆禁烧督查工作推进会,夏、秋收获季节,组成2个巡查组,对京沪、宁连等高速公路沿线及机场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共出动车辆98次、人员290次,实现了无秸秆下河引起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的目标。二是“三同时”督查。在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现场督查的基础上,结合重点污染源督查、信访督查等,适时开展“三同时”突击检查。
7、以化工园区和自然保护区督查为重要内容,保障沿海规范化开发
苏北地区海岸线较长,聚集了8个化工园区,全省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有2个分布在苏北沿海,为保障沿海开发进程,一是突出对重点化工园区的检查。配合省环境监察局对中央电视台曝光的淮安市楚州区季桥化工园区和盐城大丰市化工园区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园区的环境基础设施、重点企业运行、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等进行了专项督查,明确了整改要求。二是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环保工作的督查。3月份,配合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对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进行了专项督查,并于5月份对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进一步推动了自然保护区环保工作。
8、以饮用水源保护为目标,不断强化区域环境协调
饮用水源保护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区域环境协调的主要工作。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对宿迁市饮用水源保障工作进行了检查, 重点检查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及污染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二是对盐城市饮用水源地铁锰超标督查,对通榆河沿线东台市、大丰市不锈钢酸洗行业环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26家不锈钢制品生产企业和2个集中式酸洗污水处理厂,并对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提出了管理建议。三是加大跨区域调处。对灌南县北六塘河饮用水源上游、沂南小河上游沭阳县境内污染隐患进行了督查,检查了部分工业污染源,对重点断面水质进行了采样分析,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切实保障了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改进作风,着力提升督查工作质量
强化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全面提升督查工作质量。一是实施“五型机关”创建。根据省厅的部署,认真制定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定期组织学习,认真实施,扎实创建“学习型、廉政型、服务型、创新型、执行型”机关。二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1次学习会上的讲话等,组织党员结合“五带头”和工作岗位,开展公开承诺,支部书记经常性的对“创先争优”工作进行点评,确保“创先争优”取得实效。三是开展“学习沈浩同志,做环保卫士”活动。认真组织学习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有关文件,集中收看电影《第一书记》、电视剧《远山的红叶》,激励同志们向先进学习,在本岗位做出优秀成绩。四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月活动,组织收看党风廉政讲座录像和警示教育片,中心负责同志与各室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体工作人员递交个人廉政承诺书。在省厅组织的《廉政准则》理论测试中中,中心取得了98分的好成绩,在所有处室、直属单位中名列第三名。通过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督查工作规范开展。
通过作风的改进,中心的督查工作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提升,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7个保质目标:
1、督查任务全面完成。中心年度工作计划中10项目标、21条内容,省厅50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以及省厅、厅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均得到了不折不扣的完成。
2、督查报告及时准确。接到督查任务后,均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调查处理,全年65份督查报告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省厅。
3、存在问题剖析到位。督查中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都能及时、准确发现,妥善解决各种突发性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处置意见,得到了地方环保部门、企业的一致公认。
4、督查建议科学恰当。一是对被查企业的督查意见准确、到位,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二是上报省厅的处理建议科学、合理,为省厅决策提供支持和依据,厅领导也在中心上报的危险废物督查报告等多份报告上作出肯定的批复。
5、重点案件跟踪管理。全年共对38个重点督查进行了跟踪管理,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中心现场督查意见整改到位,二是市、县环保部门处罚到位,三是省厅的交办意见落实到位。
6、督查过程依法合规。所有督查均能依法行政,确保三个符合,一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符合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三是符合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
7、工作人员廉洁奉公。全体工作人员遵章守纪,坚持环保职业操守,爱岗敬业、清廉务实,无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人利益行为,无违规违纪现象,无群众、企业反映投诉。
三、加强建设,促进督查工作规范化
以促进督查工作规范化为目标,强化建设,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明的督查队伍。
1、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执法机关,积极参加“五五普法”学习,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参加省级机关“万人学法考试”活动。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全年共组织8人次参加国家环保部、省厅组织的脱产专业培训,中心负责人积极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江苏省干部在线学习”。2010年,中心有两名同志通过了高级工程师的职称评审,两名同志考上了南京大学环境学院的在职研究生,一名同志考上了东南大学环境学院的在职博士生,中心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三是充实人员配备。在省厅的统一领导下,招录了4名化工、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进一步完善中心人员结构,加强督查队伍的力量。
2、能力建设。一是根据实际需要,添置COD快速测定仪、气体采样器等部分必要的执法装备和取证设施;二是在省厅的支持下,新配备了4辆监察车辆,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3、制度建设。在原有的11项工作制度基础上,结合全年工作中执行情况,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生产、节假日值班、保密、公文发送等6项制度,新制定工会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中心管理机制,使中心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轨道。
4、机制建设。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信访督查等督查报告及时抄送相关政府及部门,充分发挥督查中心的区域环保合作平台作用。坚持信息公开,强化省厅苏北中心网页的维护和定期更新,中心的常规工作都可以在网络上查询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