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减排是当前全国上下环保中心工作,苏北环保督查中心自2009年2月份组建运行以来,始终将其作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来抓,在省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厅关于污染减排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突出现场检查督查,有力推动了苏北五市减排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苏北环保督查中心按照省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苏环发﹝2009﹞22号)、《关于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2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下半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督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358号)要求及全省减排工作会议精神,将污染减排督查作为一项日常性主要工作来抓,结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每个月都组成专项督查组,分赴苏北五市,采取联合地方环保部门现场督查、组织苏北五市环保部门互查、中心人员暗查暗访等不同方式,主要对对苏北五市各地污染减排工作开展情况、新增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和原有污染减排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抽查。今年以来污染减排专项督查共出动督查人员126人次,先后检查企业92家,其中减排项目66个,国控重点源26家,每次检查后都形成专题督查报告,有进展有问题有建议,将各地污染减排工作动态及时、如实上报省厅,方便了省厅进行调整、部署、决策,充分发挥了减排前沿观测站和别动队作用,起到了预警督查效能,较好的完成了省厅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主要作法
1、认真组织学习,提高督查能力。我中心组建伊始,针对工作人员以前多数未从事过减排专职工作,便主动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减排的有关政策法规、测算核算方法、现场检查要点,中心还组织人员参加了省厅在无锡、常州两次培训班,大家通过利用集中学习,业余自学,平时互学,边学边干,不仅提高了对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鼓舞干劲,还在较短时间内掌握了减排督查要领,形成较强督查能力。
2、细化明确任务,强化工作责任。中心现有工作人员5名,按照厅领导要求,我中心日常要开展7项专项督查工作,面对苏北五市面广量大督查任务,为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督查,我中心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局面,指定一名人员专职负责减排督查工作,准时上报每月督查情况,及时传达工作任务。还将苏北五市减排项目和国控重点源进行梳理整理,制作图表,时刻掌握每个项目进展,科学合理安排每月督查项目和线路,检查时,我中心全员参与,兵分两路、甚至多路,中心主要领导有时还亲自带队,工作中大家做到了分工不分家。
3、采取多种手段,丰富督查形式。一是在督查时间上,采取了在班、错时、夜间无间隙督查,全面掌握了企业排污状况;二是在督查方法上,开展明查与暗访,例行检查与飞行检查,专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尤其对企业多次开展飞行检查,真实掌握减排设施运行状况;三是在督查方式上,采取首次督查与跟踪督查结合,突出抓好“后督查”,做到“事情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对进展缓慢或者环境问题较多的减排项目和国控重点源实行重点盯防;四是督查取证上,统一规范调查笔录、监察记录、询问笔录的制作,开展视听证据采集,为全省苏北环保会议播放多媒体视频制作了初稿,受到领导好评;五是在督查效果上,除将突出问题上报厅领导外,加强与厅相关处室对接沟通,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在督查现场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要求地方环保部门限期督办,并上报整改结果。
三、2010年打算
1、以改善区域质量为出发点。2010年的减排督查工作,在统筹兼顾面上同时,集中精力,突出和盯住几条主要河流,切实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结合淮河流域治污,促使奎河、沛沿河水质持续好转;结合后督查,遏制新沂河严重非法排污行为;结合综合整治,改善南、北六塘河局部河段超标现象。
2、以落实减排目标为落脚点。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求,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仍将是主要任务。因此,针对苏北5市污染减排进展情况,明年,重点督查未完成任务的连云港市,督促各市不仅要完成年度任务,更要全面收好“十一五”尾,开好“十二五”步。。
3、以推进工程进度为突破点。对“十一五”减排工程进行梳理,对进度迟缓的工程倒排工期,重点督促各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尤其是盐城地区。
4、以完善基础资料为支撑点。在内部及时与厅减排办沟通联系,掌握国家与省对减排要求,上报各市存在问题,同时健全完善减排督查台帐;在地方环保部门与企业层面,督促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与台帐资料,做好迎接国家考核准备。
5、以提高运行为控制点。通过以往督查,发现不少已投运的减排项目运行不正常,直接影响减排效果,2010年我中心将重点督促地方环保部门抓好例行检查,重点督促企业抓好设施运行,防止偷排直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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