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县环保局组织开展汛期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汛期环境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化工、食品加工、畜禽养殖等涉及水环境安全单位。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意见。针对化工企业生产时有可能发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事故,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 本次排查活动共涉及85家企业,对检查出来的环境安全隐患将进行统一监管。同时,加大对大沙河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密切关注水质变化,确保集中式饮水安全及县城居民的身体健康。